事实劳动关系为什么不能算工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0:27:41 447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所以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以工资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不算作工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龄相关文章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发生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
    2023-03-17
    171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含义: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2023-04-28
    16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2023-02-25
    158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2-13
    304人看过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23-06-14
    170人看过
  • 能否将临时雇佣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临时雇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内容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
    2023-08-14
    423人看过
  • 建筑工地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一、建筑工地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看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主体合法性、管理从属性、工资支付性、劳动包容性”等,这几个条件是整体统一,缺一不可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非法发包、承包、转包、分包等行为的发生。按照人
    2023-04-29
    371人看过
  • 本案保险代理合同关系能否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案情]2002年9月20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个人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授权张某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张某支付津贴及据实结算代理手续费,同时为张某提供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门诊医疗险等,除此之外,张某不再享受保险公司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合同每年或每两年一签,合同期限连续至2005年12月31日止。2006年1月1日,张某与该保险公司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张某劳动报酬,双方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经济补偿金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签订后,张某担任了该保险公司某部副经理并主持工作。2006年底,保险公司以张某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张某离开保险公司后要求从2002年起按5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保险公司则主张从2006年起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张某为此申请仲裁
    2023-06-10
    307人看过
  • 实习工作期间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呢?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所以总结出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需要具体讨论:国家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适用《公务员法》,其余人员一般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安局局长作为公务员就是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适用劳动法,某事业单位的清洁人员由于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以适用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一则《如此“实习”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的案例,其中阐述到:当事人是通过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入职,在未毕业期间视为未成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并为该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故总结而言:实习期看
    2023-04-16
    151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龄的计算方式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龄的计算方式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2023-05-22
    226人看过
  • 如果知道自己出事了,有事实劳动关系,算不算工伤?
    出了事,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算工伤。劳动关系成立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自行赔偿全部工伤待遇。同时,劳动者可以在一个月以上的所有时间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案件审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2023-08-18
    272人看过
  • 本案该定性为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加工承揽关系?
    〔案例〕梅某多年来自备油漆和喷枪等生产工具在某机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做油漆工作,系按件计酬,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加工承揽合同。为完成油漆工作任务,梅某先后以每天50元或80元不等工价雇请多人参加油漆工作,公司按照实物入库通知单上记录的入库产品与梅某按件结算。同时公司给梅某单独编制了一个流水记账本,上面详细记载了梅某每月应得和支取的计件工资(有时也表述为计件工时)、支取的生活费、现金、代扣油漆款等其他扣款项目。梅某雇请的工人从梅某处领取工钱。2008年1月2日,梅某与其雇请的工人为核对该工人做油漆的工时问题在公司传达室发生争吵,梅某因情绪激动自身心脏病发作倒地身亡。梅某之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确认公司与梅某生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要求确认公司与梅某之间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分歧〕本案争议的焦
    2023-06-10
    14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工
    2024-01-08
    461人看过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给工资怎么办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投诉时一定要找准与其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按法定程序投诉,不要采取堵路、堵门等违法形式维权。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二、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条文(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
    2023-05-19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龄
    词条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 更多>

    #工龄
    相关咨询
    • 劳动不足30天,能确认为实实事劳动关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
    • 保险代理合同关系能不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4
      保险代理合同是代理关系,是非保险机构代理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这需要该机构有相应的代理资质,并无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工资表能否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申请工伤认定工资表是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的。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字确认的,需要先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劳动关系确认。在确认劳动关系中,工资表是有利的劳动关系证据,工伤职工还可以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证人证言,其余均由用人单位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
    • 出了事有事实劳动关系但不算工伤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6
      发生工伤之后,能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6
      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与劳动合同及时续订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其他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如合同、租赁合同、合并合同规定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