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到法院怎样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53:56 67 人看过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订立口头遗嘱,应当由主张该遗嘱继承的当事人负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口头遗嘱的存在,或者口头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与继承关系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口头遗嘱可以公证吗

口头遗嘱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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