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相恋到同居然后到分手,小娜(化名)与志刚(化名)一起度过了两年时间。小娜提出男方应该向她支付“精神补偿”,于是双方就签订了一份“同居关系解除协议”,志刚给小娜补偿金15万元。“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因而这样的协议也就会面临法律风险。”12月3日,有关法律人士表示。
两年前,青岛小伙志刚在网上结识了济南姑娘小娜,两人网聊非常投机,逐渐发展成为恋人。去年年初,志刚辞掉工作,来到了济南。在小娜家人的帮助下,志刚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与小娜开始了同居生活。
随着在一起时间的增多,彼此间的缺点也就看得更清楚了,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渐渐地两个人的感情冷却下来,渐渐下定决心分手。但小娜觉得自己与志刚同居了这么久,而且还曾为他做过人流,身体受到了伤害,因而志刚应该对自己进行“精神赔偿”。
志刚也觉得要求并不过分,于是两人签了“同居关系解除协议”。但咨询律师才知道,法律并不保护因为同居关系解除而提出的“精神赔偿”,于是他们又把“精神赔偿”改成了“生活补偿”,约定志刚补偿给小娜生活费15万元。
在双方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志刚就把5万元打到了小娜的账户上,并承诺年底前付清剩余的10万元。尽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协议内容是经过他们“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并“保证执行,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但他们之间的协议却并非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立武介绍说,由于“同居关系”未被法律认可,因而男女恋人间因同居而签订的协议,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便是保护,也仅仅是保护彼此间的财产约定部分,而其他的基于同居关系而约定的权利义务,则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
马立武律师说,但志刚与小娜间的协议约定的“生活补偿”费用,是志刚自愿支付的话,法律也并不禁止。他提醒说,如果恋人之间签订协议的话,最好能提前咨询律师等法律工作人员。
-
律师提醒:未婚同居最好签署财产协议
219人看过
-
律师提醒要避免纠纷风险
204人看过
-
购房“送面积”成风律师提醒或违规
3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的法律风险
304人看过
-
律师提醒:预订年夜饭应注意法律风险
491人看过
-
签署协议时可能面临的风险
265人看过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 更多>
-
-
-
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里面都提醒我们要写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3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自行或同意上海锐丰返还乙方 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肆万_元整(RMB40000)。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由上海锐丰保管的,则乙方同意上海锐丰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
民事合同解除分类及协议解除的类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2民事合同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
-
正在面临的法律风险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