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险的免责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8:02:39 331 人看过

人身安全险有如下免责事由: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恐怖袭击;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

12.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

一、20元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20元旅游意外险赔付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1、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

2、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由于疾病导致死亡。

3、被保险人在旅行中所带的行李因为外来伤害导致财产损失。

4、承担被保险人身故之后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需要的费用。

二、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建筑工程意外险一般是以团体的方式购买的,计费方式有三种可选择,可采用以工程合同总造价、建筑面积、人数三种方式来计算所需的保费要多少,通常是记名投保,人员更换操作不复杂,很简单便捷的。可给被保者提供以下保障: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

被保者由于发生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会承担身故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被保者由于意外伤害直接原因致残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被保者意外伤残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承担残疾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2、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被保者在工期间、因公外出期间或因公往返建筑工地途中发生意外,在保险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所需要支付的在保险的理赔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

此外要注意:主要除外责任,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是不赔偿的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者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者由于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者由于欧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者由于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被保者属于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等导致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保险责任和人身事故免责的概念
    1、到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仍然活着,本公司将按当年保险金额支付“到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2)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病死亡的,本公司按当年保险金额的10%给付“死亡保险金”,无息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一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死亡,本公司将按当年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上述“已付保费”是指当时为基本保险金额支付的年度保费。(3)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一年内被医院诊断为患有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清单”中所列癌症,本公司将支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按当年保险金额的15%投保。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4特种作业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首次患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种作业项目清单”所列手术治疗的,本公司按费率支付“特种作业保险金”每次经营按当年保险金额的10%投保。同
    2023-05-02
    322人看过
  •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内涵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内涵应包括:1、公民健康受自己支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的(f)规定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2、不受非法拘留或逮捕以及人身自由不被剥夺的权利。剥夺自由和逮捕或拘禁同义。《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美洲人权公约》第七条:(三)不得对任何人任意进行逮捕和关押。欧洲人权机构对人身自由与安全的内涵仅限于禁止非法逮捕或拘禁和拘束,这未免显得过于狭窄。其实与剥夺自由相关的情况还有精神疾病、流浪、吸毒、教育目的、移民控制、为公共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性拘禁等。但是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以微弱优势(30赞成,27票反对)支持对逮捕和拘禁作广义解释,因此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吸毒者、流浪者以及私人对自由的剥夺,都应理解为逮捕或拘禁。但是在我国,逮捕和拘禁还是只具有狭义的意义,不做扩大解释。很多国际条约明确规
    2023-06-07
    283人看过
  • 无证驾驶致人身损害不是交强险免责事由
    机动车的肇事司机无证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事故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注意到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作出相关答复。无证驾驶致人亡拒赔强险无依据8月31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崔-霞、文明11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8日,被告鱼-宏无证驾车与文-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文-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鱼-宏、文-强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同时查明被告鱼-宏与被告**财险陕西分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一份,合同期限自2010年4月7日零时起至2011年4月6日24时止,合同约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诉讼中,保险公司认为被告鱼-宏无证驾驶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免赔事由,并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何理解和适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023-05-05
    384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
    (一)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二)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三)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3、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
    2023-03-23
    365人看过
  • 免责事由与减责事由
    一定的抗辩事由总是以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的。抗辩事由是由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认定方面采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分配模式,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承担责任。根据《若干规定》之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抗辩,在能够证明其抗辩事由成立的情形下,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民事赔偿责任。1.免责事由《若干规定》第7条主要从是否存在过错和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两个方面来规定了五种不承担责任的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依次分别是:第一项是基于审计自身的固有局限,第二项是审计业务所必须依据的外部证据存在瑕疵,第三项是事务所已经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予以披露,第四项是被审计单位抽逃资金,第五项是出资人嗣后补足资金。其中,前三项事由属于因没有过错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后两项事由属于因没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事由之一:审计自身固有局限。
    2023-04-25
    182人看过
  • 安全事故由免费娱乐设施引起,责任在谁
    该场所的负责人负责。但应注意的是,并不是只要在免费娱乐场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者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安全责任的前提是,其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使确定该场所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也是在合理范围限度内的法律责任,而非全部责任。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是什么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1、侵犯的对象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人身安全;2、客观表现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但仍未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事故;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有义务维护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的直接人员;4、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
    2023-07-06
    96人看过
  •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免责事由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免责事由如下: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2.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3.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造成的对第三者损失的;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对第三者损失的;5.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6.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7.保险车辆肇事逃逸;8.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一、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1、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
    2023-06-21
    395人看过
  • 未告知免赔事由保险公司是否负全责
    办理的保险业务过程中,无证据证实向投保人告知了保险的范围、免陪率、免责条款以及补充救济途径等,其在未向原告送达保险条款的情况下,很容易让原告得出错误的认识以及对风险评估的忽视。那么当此类事故发生之后,原告就难以按照掌握的信息和相关操作规程获得其原先的逻辑判断所得出的保险预期,这个风险由投保者承担明显不公。有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确属无误,但是责任承担应当按照免赔比率扣除相应的数额。其理由是在通用条款中,不论投保人在何种情形以及何种条件下都无法修改定制条款,该条款内容的实际知情与否都不会对通用条款的适用产生实质影响,即便是保险公司也无法修改。但是笔者认为,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本身包含了投保人对未来风险的预测和评估,是投保人为了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化的技术手段和部分补救措施。同理,投保人在不知道保险条款以及在掌握优势信息和负有解释义务的保险公司未释明的情况下,很容易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产
    2023-04-26
    322人看过
  • 人身安全令的保护期,由谁执行的
    人身安全令的保护期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并且是在作出的当天开始生效。同时人身安全令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如果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人身安全令的保护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期是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二、人身安全令由谁执行的人身安全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
    2022-05-18
    194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免赔事由及免赔率是否免责
    案情简要2004年11月17日,张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合同载明: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其中第十二条第(八)项中载明,保险车辆用于营运收费性商业行为期间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载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约定的免赔率免赔。其中,保险车辆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赔款,其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非营运车辆从事营业运输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按本保险保费与相应的营业车辆保费的比例计算赔偿。3.附加险条款及解释。其中载明,车上人员责任险系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载明,每次赔偿均实行20%绝对免赔率。2005年5月31日,张某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案外人黄
    2023-06-05
    350人看过
  • 保险赔付与人身安全
    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作为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险公司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力。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追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追偿权”。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理探源1.行使名义。在取得代位求偿权后,保险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还是以被保险人名义行使,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的《保险法》和以前的相关法律对此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理论界认为两种名义都可以,实践中多以保险人自己名义行使,一些地方法院甚至禁止以被保险人名义行使。笔者认为,代位求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和
    2023-07-11
    140人看过
  • 关于交强险的法定免责事由
    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形:(一)、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28条、《条例》第22条、《交强险条款》第9条(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例》第21条(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3-04-23
    495人看过
  • 树木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过错,免除其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如果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免除其所有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与一般自然力原因不同,例如本案,树木枯枝应当及时清理,风大刮断枯枝,其管理人有过错,不是不可抗力。3、完全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树木致害他人,其所有人、管理人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过错行为与树木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致害结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免除树木果实的所有人、管理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与因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发生原因不同,前者系属一种自然事实。但理论上认为动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动物致他人损害负有管理的义务。发生损害事故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即为加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作为赔偿义
    2023-03-04
    157人看过
  •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谁负责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筑施工许可证延期有哪些要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
    2023-06-25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除事由,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责任限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除事由保险责任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责任免除: 1、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2、车
    • 交强险中扣分免责事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3
      交强险的免责事由有: 第一,绝对免责。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强险不予以赔偿。 第二,相对免责。 (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什么是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实和理由。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 第三者责任险免责事由是什么条件事由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
    • 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的免赔免责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免赔一般指的是多少钱以内不赔,或者给一个赔付比例,比如90%,也就是说每次有10%不赔这个一般都是意外伤害附带的医疗险里面的要求免责指的是某些原因引起的事故不赔,比如酒驾,吸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