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只约定职工义务不具约束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6:06:39 68 人看过

2006年3月,孙某到某科技公司担任营销经理一职,期间,双方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孙某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却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及补偿金的支付等问题。2009年3月,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科技公司解除了与孙某的劳动合同,但未向孙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5月,孙某以其妻的名义成立了一家科技信息公司。科技公司知悉后,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有关约定,向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孙某支付违约金。最终,仲裁委依法驳回了科技公司的请求。评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其需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不支付,竞业限制条款不成立,劳动者不受其约束。本案中,科技公司与孙某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此协议只约定了孙某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未约定科技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如何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数额等相关义务,且科技公司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也未向孙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在此前提下,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即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未能生效,科技公司要求违约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一、哪些员工应签订保密协议

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总之,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本单位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一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它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是其它资产所无法比拟的。在现在的知识经济环境下,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甚至是不少科技类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有不少企业对员工实行保密协议。

有些企业或员工将保密协议完全等同于竞业限制,这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里确认了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同时第二款指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一款推出了劳动合同制度中重要的竞业限制制度,即员工离职后一定年限不能去竞争单位工作。立法者用两款规定,明确了竞业限制是保密的一种方式,而不是等同于保密制度。

企业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其中可以涉及到竞业限制内容。设立竞业限制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员工离职后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要求。当然也可以不涉及竞业限制内容,仅仅就员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细节作出规定。

从商业秘密的性质来看,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绝对权就是绝对义务的履行,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这一点,与竞业限制完全不同。

企业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是否必须向员工支付保密费,法律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应该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金低于标准条款不具约束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数额过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一、电竞有竞业协议吗电竞有竞业协议,电竞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电竞选手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不可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一般竞业禁止条款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
    2023-06-20
    168人看过
  • 竞业协议可以约束一切约束力吗
    如果协议内容没有法律关于无效合同规定的,竞业协议就有约束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保密协议有竞业限制有效吗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2023-03-01
    395人看过
  • 竞业限制约束了劳动者什么
    从法律规定看,竞业限制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人员、期限、范围、地域、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等。竞业限制的内容通常体现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中。实务操作中,有时还约定员工离职后定期通报就业状况的义务,以此作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前提条件。另外,也有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每月的工资构成中包含固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来代替离职后按月或一次性给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实践中,有些企业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这就容易使人产生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保密与竞业限制是一回事儿,甚至有HR认为支付了保密费,就无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这说明我们对两者的认识存在误区。其实,竞业限制与保密还是有区别的:1、保密义务所限制的行为是对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使用行为,而竞业限制所限制的是从事某种专业、业务,或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2、保密义务是从消极意义上禁止相对人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不
    2023-02-26
    250人看过
  • 约定竞业限制具体规定有哪些
    约定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竞业限制时长不得超过两年。一、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力吗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力。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股东之间能有竞业限制吗股东同样有可能有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
    2023-04-12
    42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期限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进入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其次,劳动者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对于竞业限制协议,单位有单方面任意解除权。第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唯一能够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协议/另一个条款是服务期条款。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其他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
    2023-08-09
    311人看过
  • 竞业限制只是针对员工的义务吗?
    竞业限制的概念广受企业的欢迎,因而在较短时间内为众多企业所接受和采用。所谓\"竞业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的业务。由于\"竞业限制\"看似只是对员工将来就业范围的一种限制,因此许多企业认为竞业限制只是针对员工的义务,以致实践出现了大量只约定了员工竞业限制义务,而无企业相应义务的合同条款,而实际上这些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些条款只约定了单方义务。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法律原则,法律在规定员工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应给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二者相辅相成。因此企业在同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勿忘自己经济补偿的责任,以免因约定无效而因小失大。
    2023-06-09
    265人看过
  • 竞业限制能约束招聘的公司吗
    外资a公司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了许先生,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2004年6月1日,公司突然收到另一家竞争对手b公司的函,该函中明确告知a公司:被贵公司聘用的许某曾是b公司员工,公司与许某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2004年4月底,许某单方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依约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函件还告诉a公司:双方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录用许某的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劝告贵公司立即解除与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将向该员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届时,贵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公司经调查核实,b公司所说情况基本属实。a公司认为,本公司并不知道许与原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公司按照正常的途径录用,并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a公司的看法对不对呢?许某与原公司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只能约束协议的双方,
    2023-06-09
    390人看过
  • 如果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离职违法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而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离职员工提成被扣违法吗违法。劳动者在公司辞职,而且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但公司克扣工资,那么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劳动法辞职后工资结算时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
    2023-07-28
    85人看过
  • 高管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约束是什么意思
    高管在职期间没有竞业限制约束。企业与高管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职期间没有竞业限制约束,离职后受竞业限制的约束,但要支付经济补偿。一、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多久竞业限制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根据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竞业限制合同中应载明的条款如下: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二、竞业限制的对象包括如下:1、高层管理者,掌
    2023-06-27
    305人看过
  • 违背竞业限制义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约
    小李在某制药厂技术科工作,在新药品开发领域小有名气。挡不住重金的诱惑,今年4月,他背弃与制药厂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不惜向制药厂交违约金,跳槽到了另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他认为交了违约金就自由了,就可以不履行竞业协议了。谁料,前不久,制药厂又将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法院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1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李花钱买自由的想法是错误的,这样做不利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新技术、新科技的保护。据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制药厂的诉讼请求。
    2023-06-09
    457人看过
  • 劳务协议能否约定竞业限制
    劳务协议可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竞业限制。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竞业限制,但是并不代表竞业限制的约定仅能约束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和员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不论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合同是否会涉及违约金劳动合同中可以包含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两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其他情形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且涉及违约金的条款需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二、签了劳动合同离职有违约金吗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2023-04-06
    425人看过
  • 企业如何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象、范围、期限、义务
    1.竞业限制的对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2.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禁止的地域协商,原则应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的就业范围限于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明确界定,即“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必须注意,《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限制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而不是业务、产品或者职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法律条款。3.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只可以约定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在两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者到其他单位从事于商业秘密相同或类似的工作。4.用人单位的义务约定竞业限制的,
    2023-06-13
    28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怎么约束竞业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不能约束竞业限的,对竞业限制进行约定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2023-03-16
    336人看过
  •  退休人员是否受到竞业限制约束?
    竞业限制协议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在退休前签订的协议,规定离职后一段时间内退休人员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公司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在退休前,如果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在离职后,他们就有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退休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到其他公司任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从事同类职业等情况下,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公司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
    2023-11-23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越来越多的企业限制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很多职场人被企业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以为自己不能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不得不换行业,而带来的却是隔行如隔山的痛苦,那么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 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员工离职后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竞业限制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对具有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限制。该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的情形下有何约束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1、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
    • 哪些职工需要签订竞业限制约束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9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建议在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
    • 竞业限制只有约定责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2
      1、竞业限制仅约定责任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