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的留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12:22:52 354 人看过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失物的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4
    142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可以留置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一)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民法典》第314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3.妥善保管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316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责
    2024-01-09
    87人看过
  • 留置物灭失是否意味着留置权消失
    在留置物灭失的情境下,考虑到并非所有情况均会导致留置权的自动失效,例如当出现留置物因负有责任的人士导致的灭失时,负有赔偿义务的人士应承担相应责任;或是在留置物已投保的特定情况下,若发生灭失事件,保险公司亦需为此提供保险理赔金。这些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项将视作新的债权担保,即原有留置权人可继续借此部分补偿金额来行使其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2024-08-01
    237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返还留置权是什么概念
    一、拾得遗失物返还留置权是什么概念拾得遗失物返还留置权的概念是拾得人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但是也有费用请求权,即请求失主偿还支出的费用;还有意定的报酬请求权。如果失主不偿还费用的,那拾得人是可以留置遗失物的。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有报告义务,拾得人应在拾得遗失物后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保存部门;保存部门指导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及时发布招领通告。2.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交存或被认领前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交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
    2023-06-15
    63人看过
  • 民法典修理遗失物可否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又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必要的费用。因此,修理遗失物产生的费用是否必要就成为关键,若是必要费用,则可以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024-05-01
    422人看过
  • 留置物灭失留置权是不是必然消灭
    留置物灭失并不必然导致留置权的灭失,如果留置物灭失,对留置物的灭失有责任的人有赔偿的;或者留置物被保险后灭失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的等,所获得的赔偿金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就是说原留置权人继续以赔偿金部分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2024-05-11
    428人看过
  • 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一、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3、妥善保管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
    2023-03-02
    339人看过
  • 留置权人能否随意的处置留置物,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留置权人能否随意的处置留置物留置权人不能随意处置留置物,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时,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超出债务部分应当返还给债务人。二、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留置劝人的权利有:1.留置物占有权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这两种占有权先后相继,其区别在于,前者产生的基础是留置权,后者产生的基础是原合同。占有虽然持续不断,但占有权却因留置权的发生而于其发生之时产生了性质的变化。2.留置物孳息收取权留置权人在其占有留置物的期间,对于留置物的孳息应有收取的权利。留置物孳息留置权的作用,与留置权一样
    2023-06-04
    259人看过
  • 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
    这里的留置物所有人是指对留置物享有的人,既包括物的所有人,也包括对留置物享有经营权的人。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留置物所有人并不丧失对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被债权人留置后,留置物所有人并不因此而丧失留置物的所有权。因此,留置物所有人自仍得处分留置物,或出卖,或赠与,均无不可。但留置物所有人对留置物的处分不能影响留置权。2、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行使受到一定限制。留置权的成立,留置权人留置留置物,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行使也就必然受到一定限制。在一般情况下,留置物的所有人不仅自己不能对留置物占有、使用、收益,而且也不能将留置物用于质押和出租。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
    2023-08-17
    279人看过
  • 出租留置物是否丧失占有权
    对于出租的标的物,出租的是占有权,如果出租留置物,是丧失占有权的。留置物的范围有哪些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2、留置物的从物。从物是指附属于主物的附属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移交留置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也就是说,从物必须也在债权人的占有之下时,才能成为留置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否则,不管从物仍为债务人占有,还是已转让他人,留置权的效力均不及于此。但是双方约定从物不属于担保物的范围,或者主物和从物可以分离,而主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全部债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也不能及于从物。3、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除非当事人对孳息问题另有约定,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权的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2023-06-13
    207人看过
  • 留置物的处置
    留置物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要求,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留置的对象和条件。留置的对象既包括作为监察对象的被调查人,也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要符合三个要件:(1)涉案要件。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如果被调查人仅涉嫌一般、轻微职务违法,不能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证据要件。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且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3)具备法定情形之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二是留置的审批权限和期限。市级、县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含省
    2024-08-21
    431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的留置物的修理费归谁
    一、船舶留置权的留置物的修理费归谁船舶修理人修理好船舶后,船舶所有人不支付修理费用的,修船人可以留置船舶,修复费是归修船人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二、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于哪些情形1、船舶留置权法律适用问题的产生留置权是债权人占有他人动产,而在有关该动产所产生债权获得清偿前,得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债权受偿之法定担保物权。2、船舶留置权即以船舶为标的的留置权。基于公平原则,现代各国民事立法普遍规定了留置权制度。民法上的留置权起源于古罗马法规定的恶意抗辩权。古罗马法规定的恶意抗辩权为权利人拒绝为给付的债权性权利,不具有物权的效力。近现
    2023-04-30
    391人看过
  •  发现遗失物品的处置方法
    发现遗失物的人有责任将物品归还给失主。如果无法找到失主,遗失物应当被送交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违反该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将面临刑法处罚。发现遗失物的人有责任将物品归还给失主。如果无法找到失主,遗失物应当被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刑法刑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刑法的规定
    2023-11-22
    333人看过
  • 鲜活、易腐的留置物,留置权人可以直接行使留置权吗
    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但同时规定,对于易腐、鲜活的蔬菜、水果等,留置权人无须给债务人宽限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但同时规定,易腐、鲜活的蔬菜、水果等,留置权无须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的宽限期。1、留置权人不能随意处置留置物。2、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3、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4-04-30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人的遗失物是抵押权还是留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30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
    • 遗失物的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留置物灭失留置权必然消灭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3
      留置物灭失并不必然导致留置权的灭失,如果留置物灭失,对留置物的灭失有责任的人有赔偿的; 或者留置物被保险后灭失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的等,所获得的赔偿金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就是说原留置权人继续以赔偿金部分行使留置权。
    • 拾得遗失物返还留置权是什么概念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遗失物返还,是指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遗失其财物后,请求拾得遗失物的人或者其他占有遗失物的人予以返还。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遗失物需要抵押还是留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3
      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