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涨价供货方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原材料的这种大幅度上涨是供货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通常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疫情能否做延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免责事由
疫情能做延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免责事由。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征用、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签了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进行的,同时合同的解除也是需要双方的当事人同意的,即使是在一方违约的时候也是不能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因原材料价格暴涨解除合同吗
438人看过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供货方能否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12人看过
-
建筑材料涨价了,合同价格可以变更吗
457人看过
-
签过的合同可以涨价吗
494人看过
-
房屋涨价导致卖方解除合同的差价给赔偿吗
385人看过
-
供货合同解除条件
272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可以选择原材料涨价为由解除合同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22可以因原材料涨价为由解除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原材料的这种大幅度上涨是供货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的。
-
可因原材料价格暴涨解除合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01、因原材料价格暴涨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原材料价格暴涨是供货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2。
-
合同签订后原材料涨价可以补差价的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8既然是市场经济,因为市场因素变动导致价格出现起伏,这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对每一个经营者而言,这是必须承担的,经营本来就是有亏有赚,从来没有可以永远盈利的“保险箱”。你想想,你现在是碰到了原材料涨价,所以觉得亏。但是如果你碰到原材料价格下跌,难道你还希望对方要求你再降价?因此,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原材料价格上涨不构成合同变更的理由,除非你能和对方通过平等协商同意变更价格条款,否则该合同必须按照原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销售方能否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8双方签订合同后,如果原材料的大幅上涨是供应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公平原则支持当事人的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是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
供货合同合同方可以转让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7《》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