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05:15:15 315 人看过

相较于承包地,自留地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

首先,自留地乃村集体依法律规定直接赋予村民用于个人或家庭使用之田产,无需再签订承包协议。

其次,此类地块并不纳入耕地范畴之内。

再次,自留地乃是中国实行农业合作化以及集体化制度时期之历史产物,即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分配予其成员长期使用的碎片化土地资源。

最后,承包地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有权依照既定法规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农村土地所有权

其中,承包人依法拥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利,同时也有权利独立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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