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企业法人破产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8:02:51 385 人看过

一、企业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二、企业内部原因1、负债经营负债经营是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利用外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以获取利润的活动,其目的是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为了企业的生存。合理的筹资,是企业造血理财的主要功能,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负债经营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使企业迅速筹集所需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税负支出,获得财务杠杆利益等等;运用得不好,则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但如果企业对负债的数量、限度、渠道和方式选择不合理,以及对债务资金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债务规模过大带来的风险。因为债务资本不仅要支付固定的利息,而且还要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无财务弹性可言,对企业是一项固定的财务负担,一旦出现经营风险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财导致破产。

一、债权人地位剖析

1、债权人地位的财务学分析。从筹资角度来看,所有企业的资金都是由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构成,只是构成比例不一样。一个企业成立之初,可以不需要外部筹资,仅凭权益投资者的投入和企业的内部积累就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然而,这种内部筹资额与投资额相互平衡的状态也许只有在没有竞争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而市场经济中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要求与竞争规律的客观作用,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的积累额不能满足内外投资的需要,从而外部筹资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要求。因此,债权人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不能被忽视,其合法权益不能不受到保护。从投资角度来看,企业所有资产的形成都是投资的结果,对内投资包括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单纯依靠所有者初始投入或内部盈余的积累是无法满足的,即使不进行对外投资而且企业内部盈余积累能够满足日常开支的企业,由于资金供求的时间不同步,也会出现短期的支付困难,需靠借款来解决。这种短期借款会长期存在,并且它比真正的长期资金筹集更难,成本更高。因为这种借款不能拖延,需要资金时必须马上得到满足,因此必须与贷款人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誉关系。而对于那些准备实施扩张的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来说,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兼并、收购往往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筹措外部资金就显得极为重要了,这就不能不对债权人的地位予以重视。从收益分配角度来看,税后净利润首先用来弥补亏损,然后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似乎债权人与利益分配无关。其实不然,债权人虽不参与企业最终的利润分配,却影响所有者的利润分配基数。因为,企业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投资的规模及其效益,而后者又受制于筹资的数量及代价,这就自然地将收益分配与债权人联系起来了。此外,股利分配政策中还要受到法律和债务契约的限制。法律限制主要体现在对偿债能力的约束上: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将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量就要受到限制。

2、债权人地位的现实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者最显著的共同特征就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和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共同出资人,事实上却是不平等的。股东只需为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而且还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债权人只被赋予收取固定利息的权利,没有任何决策参与权。由于现实世界普遍存在诸如外部性、垄断、公共晶、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股东虽然享有公司重大决策权,但并不承担企业经营的全部风险。“有限责任”的特性决定了股东已将一部分剩余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一个很明显的实例就是股东可以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来增加自己的财富,而把剩余风险留给全体债权人。这里,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经营风险本应由经营者的委托人--股东来承担,却诫股东通过财务杠杆巧妙地转嫁给了债权人,而债权人只能在出资前规避风险,当资金到了企业,债权人就失去了控制权,其权益也就失去了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法改写企业破产制度
    金融机构:破产申请有法可依新企业破产法首次规定金融机构破产事宜,填补了1986年出台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在此领域的空白。不少人都记得,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倒闭。该银行早就应该破产,却因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无法可依而难以进入破产程序,以致一直承受不断扩大的损失。近年来,一些债台高筑的金融机构无法破产,加剧了社会财富的流失。新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做出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情形时,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同时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认为,实践中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先由金融监管机构依照有关金融法律的规定实施接管、
    2023-06-09
    360人看过
  • 外债企业破产申请法律调整原因
    “新企业破产法生效后,关于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应当根据法律和现实情况的变化予以调整。”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这样表示并给出了四个理由。第一,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新的企业破产法对于上述企业能否申请破产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该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由此可见,新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申请的受理条件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如具有法定破产原因,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而不能驳回破产申请。第二,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是企业的既有能力,并不会因为其没有进入破产程序而发生改观。相反,债务人陷入经营困境,如果长期不能进入破产程序,将造成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对债权人保护更为不利。第三,原来的限制性政策是建立在当时政策性破产较为集中的特殊环境和条件基础之上的,由于国有企业政策性
    2023-06-09
    208人看过
  • 中小企业破产原因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国有中小企业破产原因有二:一是严重亏损;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具体原因:1、产品风险——处于产品衰退期,而不能及时转型;2、技术风险——技术壁垒低,导致生产恶性竞争;3、政策风险——与国家出台政策相违;4、经营风险——经营策略失败;5、财务风险——资金流断链;6、市场风险——国内、外市场变化;7、金融风险——汇率变化转移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保持危机感与紧迫感,是每个企业在管理中的重要主题。海尔张瑞敏说:要做一个伟大的企业,对待成就永远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连欣赏一下自己脚印的机会都没有。波音公司则在做新员工入的职教育时,播放波音公司倒闭的假想新闻,目的是让企业保持危机感。中小企业无论在管理上还是经营上都存在许多的缺失。例如,目前,中小企业喜欢寻找能人式救世主,希望某个能人能够把企业建设好,而很少花时间和精力来建立企业伟大原则和基本法;在管理中人的力量往往是大于法的力量,没
    2023-06-09
    241人看过
  • 企业破产属于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属于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行为,涉及到企业破产的案件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但有些破产案件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适用的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在破产企业
    2023-04-19
    126人看过
  • 国企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范围一般的其他企业。新破产法对所有企业法人都平等对待,使经济社会的投资、交易将更为公平,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将更有效的发挥作用,将更有利于构建和谐、新型、规范化、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商业环境。当然新破产法在适用范围上也有不足之处,其只适用于法人企业,并没有涵盖全部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甚至自然人等,都未纳入其中。个人破产何时出台仍存争议。
    2023-04-21
    251人看过
  • 企业破产 倒闭的法人
    有下列情形:一、企业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二、《企业破产法》第78条规定的情形: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一、法律规定的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哪些呢?1、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4、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5、重整计划
    2023-03-04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法第2条中破产原因有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是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主要的依据,因为这是破产构成的一般原因;同时辅之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属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不宜宣告其破产,但如果实际上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即使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可能还略大于负债,也可以启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不一定要等其继续亏损到资不抵债时再宣告破产,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更为有利
    • 企业破产法的主体是破产企业还是破产管理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第一种意见认为,破产管理人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的特殊主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就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其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破产企业不能再对外行使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而应由破产管理人作为诉讼主体。 第二种意见认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但我国的民事主体法律规定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管理人只是管理破产
    •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啥,原因包括什么具体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我国破产法的基本原则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破产立法、对各项破产制度和破产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一般准则。我国破产法有以下两项基本原则:第一,国家干预原则国家干预原则,是指为确保破产程序能公正、有序地进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通过行政、司法行为干预破产程序。这一原则主要体现为:1.行政机关对破产程序的干预。行政机关对破产程序的干预一般表现为对破产程序的发生、具体的破产活
    • 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破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适用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即按“公司法”规定)的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权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什么,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破产的原因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作出宣告破产所依据的法律事实。破产原因也是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对破产原因规定之宽严,不仅体现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之平衡及保护倾向与力度,而且可能影响到失业人数与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所以破产原因的规定对新破产法的实施效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关于企业破产的原因,我国新旧企业破产法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