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的通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5:00:08 351 人看过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相应的待遇。其中,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定,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则可按200%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发放。

公司和企业在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因事故而去世,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并遵循合理的程序。这样,死者家属就可以获得丧葬费,以便处理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企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作为丧葬费的基数;

2. 企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作为丧葬费的支付标准;

3. 企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不作为丧葬费的基数;

4. 企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作为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

5. 企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作为供养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生活费标准。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相关政策主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时,企业还应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援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中包括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费等。企业也应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援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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