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可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9:50:36 219 人看过

如果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属于财产纠纷等民事争议的,是可诉的。当事人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属于劳动争议的,则一般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再依法去起诉。

一、公司欠提成是否可以起诉解决

公司欠提成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在起诉之前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提成问题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后,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再上诉至法院。

二、劳动仲裁原则是什么

劳动仲裁原则包括先行调解原则、回避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及一次裁决原则。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原则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提出欠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工资不足是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如何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2023-08-06
    103人看过
  •  劳动纠纷是否属于聘用合同争议
    聘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劳务关系纠纷。这意味着,当员工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时,这些问题应该通过劳务关系纠纷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明确问题的性质,并确保正确处理纠纷。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聘用纠纷的定义,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然而,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聘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 聘 用 纠 纷 属 于 劳 动 争 议 吗 ?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
    2023-10-08
    288人看过
  • 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聘用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2023-04-18
    464人看过
  • 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4-21
    69人看过
  • 住房补贴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其他案例
    王先生于2004年2月到某单位工作,双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是2014年2月。2008年3月,王先生提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久,王先生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称其在原单位工作时,租住该单位住房。根据2006年8月原单位发布的厂区住房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该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其住房补贴7万元,但单位违反约定,未支付该笔款项,遂要求支付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期间的住房补贴7万元。该单位则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3月解除,其单位从未作出过给予员工住房补贴的承诺,王先生要求支付住房补贴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争议也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经查,王先生提交的证据中只有一份劳动合同,其中并未记录关于住房补贴的约定。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或福利待遇范畴?因住房补贴产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案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应予受理。劳动部
    2023-08-17
    401人看过
  • 转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岗位调动规定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调整组织机构的,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者的个人情况,如果劳动者工作所在公司的客观情况受到市场规则的强迫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即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与职工协商不成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不同意公司的转岗安排的,公司有义务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这意味着工人和公司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此时,公司有权提前30天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您的工作年限给予您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岗位,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调整其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变更劳动报酬,需要协商一致,因为用人单位可以在“充
    2023-05-07
    342人看过
  • 下列情况下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人事档案争议法院受理规定:因员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受理解释:在过去,法院不受理人事档案纠纷案件,现在有法律依据任何工伤原因都应给予工伤待遇规定:无论工人遭受工伤或职业病的原因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解释: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伤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种情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期”为准:1。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支付工资的,以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果雇主无法证明,工人主张其权利的日期应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解释:如果公司无法以书面形式证明拒绝支付工资的日期,则员工提出支付工资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3-05-07
    162人看过
  • 如何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要确认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来判断:(1)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与之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当个体经济组织雇请帮工时,也可称之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个劳动者组织起来的集体,如工会等。(2)劳动争议的内容是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争议不一定都是劳动争议,只有当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时,才是劳动争议。劳动权利、义务的内容很广泛,《劳动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五项义务,包括如下事项:关于人员调动,辞退、辞职的事项,关于劳动报酬的事项,关于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事项,关于女职工保护的事项,关于未成年工保护的事项,关于职业培训的事项,关于社会保险与劳动
    2023-06-06
    460人看过
  • 技术聘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技术聘用合同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要看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属于合同纠纷或者雇佣纠纷。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
    2023-03-29
    141人看过
  • 国企撤销职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一、国企撤销职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1、国有企业是我国规定的用人单位之一,国有企业员工就撤销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2023-06-17
    19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被称为劳动争议?哪些情况不属于劳动争议?
    以下争议不算作劳动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等。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劳动争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根据职工人数的多少,劳动争议划分为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当事人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为集体争议;职工当事人不满三人的,则分别为个人争议。集体争议与团体争议不同,团体争议是关于集体合同的争议,争议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而集体争议的主体仍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划分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主要意义在于设定两者在争议处理中的不同程序。个人争议的处理适用一般程序。集体争议则有特殊的要求:
    2023-08-09
    178人看过
  • 因退休而引发的争议是否属于可以仲裁的劳动争议
    退休前和单位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一、劳动纠纷到期申诉到期多久才可以申诉?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期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大概是多久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
    2023-03-23
    87人看过
  • 不激纳养老金是否属劳动争议
    一、不激纳养老金是否属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产生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养老保险断交的后果是什么养老保险中
    2023-06-17
    66人看过
  • 调解员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主体
    一、调解员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组织主要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所以说,调解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是组织,而不是个人,调解员只是按照职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
    2023-06-11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原则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要求,包括自愿平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合理、及时解决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有效,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更多>

    #调解原则
    相关咨询
    • 属于工伤是否可以走劳动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31
      工伤可以走劳动争议。发生工伤后,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自动离职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1992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指出: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矿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因此,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 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意味着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不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上述6种
    • 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定义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 丧葬费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劳动者非因工伤死亡的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要视争议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关于基本养老、丧葬补助费等问题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