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过户受阻律师:债权公司是否国有不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03:29 66 人看过

近日,记者报道了《洋浦:公司1440万元竞拍土地跑1年过不了户》。21日,当时为涉事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某银行海口分行代理律师向南海网反映,洋浦西部钢铁公司(以下简称:西钢公司)当年以土地使用权向该银行抵押贷款,土地的使用权在拍卖前为该公司,怎么就变成国有的呢?近日,记者报道了《洋浦:公司1440万元竞拍土地跑1年过不了户》。21日,当时为涉事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某银行海口分行代理律师向南海网反映,洋浦西部钢铁公司(以下简称:西钢公司)当年以土地使用权向该银行抵押贷款,土地的使用权在拍卖前为该公司,怎么就变成国有的呢?

公司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

21日,某银行海口分行代理律师阮律师向南海网反映,当时拍卖的这块地是西钢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向该银行抵押贷款的,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西钢公司完全有权利用土地使用权向银行作借款抵押,银行也正是在查看了土地证并在洋浦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确认无风险的情况下才借款给西钢公司,在债务人西钢公司不能正常还款的情况下,某银行海口分行作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清偿债务及行使抵押权是其必然选择。

2004年7月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即已作出判决,确认抵押有效,抵押权人对处置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距拍卖抵押土地的时间已长达9年之久。

涉事公司法人代表无法联系龙华法院公告送达

在法院查封土地、委托对土地评估及裁定拍卖土地时,西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无法联系上,公司当时实际已没有任何员工,没有办公场所了。对被执行土地的评估报告是2012年6月25日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海南第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作出并送给龙华法院的,在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该评估报告给西钢公司的情况下,龙华法院采取公告送达。

龙华区法院于2012年9月3日作出裁定拍卖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0)龙执字第341-4号执行裁定书时,法院依然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两次公告均流拍第三次终竞拍成交

本该在2012年即可委托拍卖及拍卖成交的执行标的物,一直到2013年1月份才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3年1月8日在《海南日报》发布拍卖公告(第一次),定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10时拍卖。海南天合拍卖有限公司还于2013年1月18日、2013年1月21日在《海南日报》发布拍卖信息,结果是无人报名竞拍,第一次拍卖流拍。

龙华法院2013年3月28日在《海南日报》发布拍卖公告(第二次),定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10时拍卖。海南天合拍卖有限公司为扩大影响招揽竞买人,还于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19日、2013年3月21日在《海南日报》发布拍卖信息,结果还是无人报名竞拍,第二次拍卖又流拍。

龙华法院2013年4月25日在《海南日报》发布第三次拍卖公告,定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10时拍卖。这一次终于有几家报名参加竞拍,海南剑桥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1440万元竞拍成交。

合法竞拍所得土地部门应及时办理手续

关于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相关负责人所说的洋浦西部钢铁公司由洋浦国资办下属一公司收购,现属国有资产,不能过户的说法。

阮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西钢公司是否由洋浦国资办下属一公司收购,是否现属国有资产,都与法院裁定土地过户无关,都不能影响土地过户,都不能作为不办理过户的借口。

阮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拍卖相关文章
  • 设有抵押权是否影响查封拍卖
    人民法院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1条中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一、抵押物被查封是否影响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在抵押
    2023-02-26
    434人看过
  • 国有土地拍卖后会过期吗
    一、国有土地拍卖后会过期吗适用本规定土地拍卖会延期规定,最多延期一年土地拍卖活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受《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39号)的规范。土地拍卖公告是一种告知和通报行为。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视为对拍卖活动的时间变更或再次公告程序。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民法典》,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不是合同行为。土地拍卖公告后政府又临时通知延期
    2023-05-06
    453人看过
  •  拍卖律师房会产生哪些影响
    购买法院拍卖房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购买法拍房的好处在于,房屋可能会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购房者因而可以少付一点购房款;而坏处则在于,由于房屋没有经过实际勘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原房主在交房时可能拒绝交付。购买法院拍卖房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购买法拍房的好处在于,房屋可能会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购房者因而可以少付一点购房款;而坏处则在于,由于房屋没有经过实际勘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原房主在交房时可能拒绝交付。 购 买 法 拍 房 的 好 处 和 坏 处 有 哪 些 ?购买法拍房的好处和坏处有哪些?购买法拍房作为购买房产的一种途径,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劣势。优势包括价格相对较低、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对抗压力的能力较强等;而劣势则体现在购买程序繁琐、不确定性较高、房屋存在风险等。因此,在购买法拍房时需要注意相关风险,尽量降低购买风险。购买法拍房需要仔细权衡其优缺点。虽然
    2023-09-06
    190人看过
  • 公司土地拍卖是否意味着破产
    一、公司土地拍卖是否意味着破产需要结合案情,只是一般债务纠纷,不一定走破产程序;如果在拍卖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可申请破产。1、企业破产资产处置拍卖无人问津,可以进行流拍,然后重新估算价格继续再拍卖。2、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3、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4、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5、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但是,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计入
    2023-05-06
    108人看过
  • 房产证过户有障碍,买卖合同是否受影响?
    房产证过户不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如下情形,就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房产证过户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房产证不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一般情况下,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2023-07-03
    32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必须公证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必须公证法律并未要求土地使用权拍卖必须公证。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其公证管辖为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或拍卖行为发生地。为保证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拍卖活动现场应有两名公证员出席,承办公证员应着重审查、监督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拍卖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审查拍卖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3、监督拍卖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是否按照拍卖规则;4、监督出让人与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5、拍卖活动终结,公证员应对拍卖结果现场宣读公证词,以证明拍卖活动真实、合法,公证词立求简明扼要,并在7日内书面出具要素式公证书。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办
    2023-05-06
    266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受股东个人债务影响
    有限公司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会影响公司。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无权随意动用公司的财产,股东的个人债务由股东个人承担。但公司对股东的个人债务进行担保的,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一、公司与股东之间财产关系可以由他人承担吗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即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对此发生法律纠纷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有限责任制度适用的前提是公司与股东人格相互独立、彼此分离,不能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
    2023-03-06
    209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能否拍卖转让
    一、划拨国有土地能否拍卖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不能拍卖转让,只能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不可以拍卖。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才能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二、司法拍卖股权缴税流程是怎样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
    2023-05-06
    186人看过
  • 房产债务如何影响司法拍卖
    房屋拍卖后,法院将优先向银行支付价款,同时也扣除一定的拍卖费用。扣除债务和费用后,剩下的法院会把剩余的钱还给你。被拍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执行的,暂停执行。然而,为了使拍卖行迅速找到买家,拍卖行的价格往往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4、拍卖机构应在
    2023-07-01
    382人看过
  • 失信人卖房子过户是否有影响
    一、失信人卖房子过户是否有影响没有,可以过户。失信人被执行期间可以过户房产手续,失信人被执行人的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限制出入境等。二、房屋不能过户包括以下情形: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8、未上市的央产房。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
    2023-04-03
    47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通过拍卖实现?
    这段文字介绍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在法院进行拍卖,但可以设定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且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的,属于企业房地产的,法律允许,但未来能否转让变现无法律规定。同时列举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在法院进行拍卖,因为其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进行出售或抵押,但可以设定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法律禁止单独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的,属于企业房地产的,法律允许,但未来能否转让变现无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
    2023-09-12
    464人看过
  • 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
    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有影响的,租赁物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查封,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变动,将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法律依据。那么,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强制拍卖中是否适用该原则,如何适用该原则呢?这需要正确认识强制拍卖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间的关系。民事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当事人的债权予以公力救济而进行的司法活动。强制拍卖作为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一种执行措施,是法院以国家公权力介入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基于法律赋予的职权强行对抵押物予以处置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一种措施。而《民法典》所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民事行为,它与强制拍卖最大的不同
    2023-02-24
    6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土地未过户是否影响赔偿?
    土地未过户,对房屋拆迁赔偿影响不大的,只要被拆迁人能有房屋的房产证,能证明房屋的产权是属于被拆迁人的,就能获得赔偿。相关拓展: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房屋拆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
    2023-07-04
    59人看过
  • 房产证上是否有关押,过户是否受影响?
    抵押房屋是可以过户的,过户流程大致如下:抵押人与业主与银行协商,就房屋产权变更出具书面协议;银行同意变更后,借款人由出卖人变更为买受人。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时将房地产卡交给银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房子可以过户吗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
    2023-07-03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拍卖即土地使用权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在中国,其程序是: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 更多>

    #土地拍卖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有规定,怎么拍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5-31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 司法拍卖房产受不受地XX限购政策影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受。最近已经开始限购了。请大家了解: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交的费用是拍卖公司提供在拍卖会上叫卖你提供的拍品的服务费用,并不等于就能把拍品卖出去了,能收到卖出去的钱回来的。无论结果能不能成功卖出去,拍卖公司收的服务费按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是合理费用,不会退的。
    • 土地证忘了过户,受影响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应不受影响。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房产证是你对房屋拥有合法权利的凭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这是原则。因土地是国家的,拆迁补偿主要针对的是房屋进行补偿,因此拆迁时应不受影响。
    • 拍卖土地过户税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契税:拍卖成交价*5%。其它杂税。金额不大。
    • 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影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6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