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成都2600多件侵权品被销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23:35 288 人看过

昨日,成都海关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进行集中销毁,此次销毁的物品包括服装、鞋、帽、眼镜、箱包等共计2600多件,LV、ADIDAS、PRADA等20多种国际知名品牌均包含在内,市场价值高达30多万。此次销毁活动也是成都海关近5年内首次自行对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进行专项集中销毁。

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这批被销毁的侵权物品主要是1·17案件和4·16案件被查获下来的。2011年1月17日,成都海关工作人员在对邮寄出境的国际包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批寄往欧美的包裹中的运动服、鞋、帽等物品均涉及侵犯LV、PRADA、CK、ADIDAS等10余个品牌的知识产权。根据以往经验,现场关员判断这是一起分批次向国外邮寄侵权物品的案件,随即加大了现场查验力度。随后几天,该办事处又查获了两批装有涉嫌侵权物品的包裹。经统计,本次共查获3个批次,52个包裹,共计238件涉嫌侵权物品,价值近10万余元,涉及25个国外知名一线品牌,除了部分寄往科威特和澳大利亚外,其余包裹均寄往欧美国家。而在2011年的4·16案件中,成都海关关员更是在一批由自贡寄往英国伦敦的包裹中发现1703件服装、鞋、帽等涉嫌侵权物品,估值约36万元。在昨日的行动中,成都海关工作人员将这些侵权物品运到四川省环保厅指定的垃圾焚烧厂,进行了无害化集中销毁。

商标侵权商品没收后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

2002年10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以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如具有使用价值且侵权商标与商品可以分离的,可以采取销毁以外的其他处理方式加以处置。笔者认为,侵权商品没收后,究竟是采取销毁还是其他处理方式,应当视侵权商品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处理没收商标侵权商品:

一、由被侵权方收购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没收侵权商品后,办案机构先征求被侵权方的意见,若其有收购的意愿,可通知其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有偿转让给被侵权方。转让前,办案机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转让价不得低于评估鉴定的保留价(底价),具体转让价由办案机构、被侵权方协商确定。

二、拍(变)卖

被侵权方无收购侵权商品意愿的,可以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鲜活易腐、无使用价值、不允许上市的商品除外)。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的,交由专管部门收购。无法拍卖或者流拍的,可以将侵权商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购或者变卖。需要注意的是,侵权商品在拍(变)卖前,办案机构应当清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志,并严格审查竞(购)买人的资格。

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对那些具有使用价值但被侵权方无收购意愿且无法拍(变)卖的侵权商品,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救济困难群体,如捐赠给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福利院、贫困山区、受灾地区等。

四、销毁

商标侵权商品的销毁主要有两种情形:

1.采取上述几种方式仍然无法处理的侵权商品,应当予以销毁。这样既防止因侵权商品处理这一环节未最终完成而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及时结案归档,又避免侵权商品长期占用涉案财物仓库。

2.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明显属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侵权商品,应当坚决彻底地销毁,以防止危害后果的产生。销毁侵权商品时,被侵权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侵权商品,办案机构均要制作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定的物品处理记录,连同相关的物品处理单据、照片等放入案件原始档案中备查。同时,还要注意把握好物品处理的时机,原则上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再进行处理。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案件的复议期是60日,诉讼期是15日,因此,宜选择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后对没收的侵权商品进行处理。

为了从源头上避免让人产生侵权商品没收后均要销毁的误解,笔者建议立法机关今后在修订《商标法》时,适当在该法第五十三条或者《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单列条款,列举侵权商品的具体处理方式。

相关法规:商标侵权商品没收后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一、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
    2023-04-16
    65人看过
  • 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一、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
    2023-04-27
    357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事件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
    2023-03-14
    246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要件
    仲裁委员会
    一、知识产权侵权侵权要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二)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三)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
    2023-03-20
    30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二)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三)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2023-02-28
    36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
    造假一直是我们无法彻底杜绝的社会现象。现在假冒产品不断充斥着假冒产品,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请阅读以下文章了解方法:首先,您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寻求行政帮助,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将运用行政手段保护您的权利;另外,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分配知识产权是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有效途径。这种合理布局包括: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产品设计和生产,对自主开发的新产品从各个方面、多角度申请专利保护,如果说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知识产权看起来像一个坚固的“法律盾牌”,那么当知识产权的推广发挥作用时,只有在商业竞争中发挥先锋的作用,知识产权才是一个锋利的“产业矛”,屏蔽的防护效果能否得到加强。我们可以简单地算出一笔钱。允许侵权的存在等于放弃市场份额。如果一个企业的同类产品承认有实力相近的竞争对手存在,就等于失去了半壁江山,更谈不上竞争产品大规模
    2023-05-02
    44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多少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3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 广东侵犯知识产权保护产品销售怎么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
      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 1、工业技术成果; 2、商业标志; 3、文学; 4、艺术和科学领域; 5、其他工商业信息等。 具体而言:是指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商标保护的商标、著作权保护的商业秘密。
    • 保护知识产权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7
      保护知识产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