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离婚诉讼原告举证责任: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离婚诉讼中原告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原告的注意事项:
1、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2、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3、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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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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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3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这就是诉讼离婚中的举证责任的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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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的举证责任一般是怎么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因此诉讼离婚中的举证责任,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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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举证的责任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您如果起诉离婚,您在离婚诉讼中属于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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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的举证责任是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您如果起诉离婚,您在离婚诉讼中属于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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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5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提供如下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