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对象只有户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1:42:56 449 人看过

拆迁安置对象是许多拆迁户关心的问题,关系到自己切身的安置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分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

第一、从国有土地上来说,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安置,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不区分户主和户内其他成员。

第二、从农村集体土地来说,拆迁安置的时候是对户内所有人员进行安置,不仅仅针对户主。

个别地方也存在着按照房屋面积进行置换,或者按照人口数量支付人头费。

对于一些户口没有迁出的外嫁女、或者户口迁出的在读大学生以及现役军人和服刑人员均属于安置对象。

一、企业拆迁安置政策

1、由于公司搬迁,无法按原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搬迁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对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3、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搬迁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企业拆迁安置的经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1、企业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济情况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拆迁安置对象只有户主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雄安拆迁安置对象认定标准
    安置对象(雄安新区)是指因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在获得征收补偿的基础上,可享受房屋安置等政策的人员,被征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置对象:(一)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村,本人所在户有承包地或宅基地,且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二)原户籍在本村现已迁出,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户籍从本村迁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迁往本村迁移证尚未落户的毕业生或退学人员;2.户籍从本村迁出的现役士兵或未达到国家安置条件的士官;3.服刑人员(三)户籍不在本村的下列人员:1.配偶是本村安置对象,在2017年4月1日之前领取结婚证,且本人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2.父母一方为安置对象,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生尚未登记户籍的新生儿。
    2023-03-23
    209人看过
  • 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
    一、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菹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3)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5)被征地拆迁入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
    2023-02-28
    494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对象认定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2023-02-23
    422人看过
  • 房子拆迁安置房有期限吗,拆迁安置房过户有
    拆迁安置房诉讼时效有期限要求,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知道或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手房过户有期限吗二手房过户有期限,一般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023-08-18
    13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是否只针对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监护人必须是户主吗监护人不一定得是户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
    2023-07-05
    420人看过
  • 安置房户主改为被拆迁户主问题
    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首先需要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1、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以房屋获得生育票为前提,房屋属于转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卖方需要提供生育票和土地使用票,已婚者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同时签订相关手续。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明。买方必须持有身份证和资金支付交易所的资金证明书。处理时需要支付各种税金。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2、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它手续与上面的相同。拆迁安置房户主可以作主出卖吗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1、
    2023-08-07
    1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户主名字可以换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换户主名字。安置房换户主应在安置房满5年原户主取得产权证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核税缴税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户主和变更房主的申请方式:1、变更户主需要去派出所申请;2、变更房主经过开发商同意并去房管局申请。安置房户主变更方式如下:1、买卖:转让人讲房产转移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2、赠与:赠与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的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
    2023-08-10
    24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是否会给户主?
    并不一定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就是户主,所以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给户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4-28
    217人看过
  • 拆迁户口有挂户的能安置吗
    一、拆迁户口有挂户的能安置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
    2023-04-23
    114人看过
  • 享受动迁安置的对象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
    2023-06-23
    377人看过
  • 动迁安置对象公私有别按拆迁房屋性质决定
    十年前,张女士购买私房时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迁入户口,将外甥户口迁入。三年后该房动迁,张女士以外甥儿子的名额分得一套动迁房,后出售。2003年外甥媳妇在本市的一套房子适逢动迁,2005年外甥儿子迁入该房内。十年前,张女士购买私房时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迁入户口,将外甥户口迁入。三年后该房动迁,张女士以外甥儿子的名额分得一套动迁房,后出售。2003年外甥媳妇在本市的一套房子适逢动迁,2005年外甥儿子迁入该房内。张女士想知道:之前自己动用了外甥儿子在动迁中的份额,是否会影响他在2003年的动迁中作为被动迁人享受货币化分房?外甥儿子2005年才迁入户口是否影响其动迁分房?关于第一个问题,如该房屋性质为私有住房,那么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有权作为动迁安置对象的只能是该私房的产权人,也就是说外甥儿子不能作为被动迁人享受货币化补偿或实物分房;如该房屋性质为公有住房,那么外甥儿子能
    2023-04-22
    285人看过
  •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宁波农村实施拆迁的安置对象有: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中,户口在本区单位工作,其他地方无住房。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07-05
    182人看过
  • 公共房屋拆迁哪些人属于安置对象
    谁是安置对象房屋的使用者。使用者可以是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房屋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者。用户有权要求拆迁人安置,拆迁人对用户的安置是其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采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议的方式进行,并就安置方式、地点和标准达成协议,在合同中约定。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后,即成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通过一次性安置房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安置房的安置问题。安置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将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安置两种。城市房屋拆迁不仅关系到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项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专业要求高。它是各种思想和各方利益的交汇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根据某省信访局2011年信访接待的信访统计数据,
    2023-05-31
    293人看过
  • 什么人可以作为拆迁安置房的对象?
    国家拆迁公民的房子于法需要给予补偿,企业收购并拆迁公民的房子于理也要支付合理的赔偿。而如今拆迁户得到赔偿却被人们认为是暴富的一次转机,于是很多人都开始期待自己能够成为拆迁对象。那么,什么人可以作为拆迁安置房的对象呢?一、什么人可以作为拆迁安置房的对象?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
    2023-04-17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户主可以确定拆迁安置对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拆迁安置对象是不是只有户主 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
    • 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主要的安置工具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23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 拆迁安置对象照顾的对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0
      1、安置人口中,符合夫龄青年(达到法定婚龄尚未结婚的人员,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未婚)照顾条件的增加照顾人口1人。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只能按照琢人口1人计算;计划外生育的大龄青年不增加照顾人口;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的增加照顾人口1人;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并结婚的增加安置人口1人。2、祖籍在拆迁范围内并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无人居住的走空户,可按照顾人口2人计算,被拆迁房屋实际
    • 拆迁安置户主是不是只能是户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
      1、不是。使用者可以是房屋的所有者,也可以是房屋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者。用户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用户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在拆迁协议中规定安置方式、地点、标准。2、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就成了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
    • 2022年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8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 一、先行拆迁种类: 1、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