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回避,不应打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01:17 128 人看过

如果在诉讼程序上违反法律规定,未能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即使你的实体处理结果是公正的,被告人仍然会认为是不公正的,对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所以,法定该回避的,必须回避。

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约束和限制权力,无论是私人的权力还是政府的权力。在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自由行使受到规则的阻碍,这些规则使掌握权力者受到一定行为方式的约束。由于权力的扩张性、侵略性和易腐性,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所以,为了防止权力滥用,法律规定了程序。程序公正是保证实体正义的根本途径。回避制度是程序公正的核心,也就是说,“只要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可能影响本案公正的就应该回避。”否则,“所作出的结论就应当撤消或宣布无效。”

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和医疗、房屋等专业鉴定活动中,不遵守回避制度,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违规鉴定,应当撤消

备受国人关注的阜阳劣质奶粉案,近日又惊爆丑闻:国务院调查组刚走,劣质奶粉的受害者悦悦就被太和县中医院宣布停止对其的免费治疗,理由是专家会诊她不符合免费治疗的条件。悦悦的父母没有多少经济来源,无奈之下,只好带着悦悦离开医院。他们来到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门诊。一位姓李的儿科医生诊断悦悦为“营养不良综合症。”今年5月2日,悦悦的父亲和爷爷在外辛苦大半年挣来的4700多元钱全部花完,被迫中断治疗回家。

今年6月23日,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孔维钊律师获悉悦悦的遭遇后,找到市长刘庆强。刘市长果断批示“请太和县政府按市政府有关免费医疗和救助的规定,认真妥善处理”。太和县人民医院才在当天“被迫”第二次收下了悦悦。6月28日,医院又要停药,尽管整个阜阳市关于营养不良综合征的诊疗方案中都没有明确的判断数据说明,但太和县人民医院儿科提供给记者的一份经过打印的《关于患儿悦悦的病情说明》中,却列举了一系列他们自己确定的所谓“标准”。根据他们列举的标准,悦悦的各项检查数据均为正常值。这份说明中还称相关检查结果已请示该县劣质奶粉导致营养不良患儿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医生范某。所谓的“会诊”也就是范某一人。

根据阜阳市医院对悦悦的的病情诊断,专家范某所做的鉴定肯定是错误的!这是其一。

其二是,范某鉴定的合法性问题。按照阜阳市领导的承诺:对劣质奶粉的受害者一律予以免费治疗。这对受害者是一种精神抚慰,也是解决他们经济困难无钱治病的一种办法。但是,太和县不想承担这种“免费治疗”义务,就以专家鉴定为由,把应该享受免费治疗的悦悦“拒之门外”。医疗机构的专家鉴定、房屋“估价鉴定,属于技术性较强的专家鉴定。“隔行如隔山”,别说平民百姓难辨其真伪,即使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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