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称为被扶养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院所在地一年的城镇公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住的公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被扶养人是没有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何时开始计算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155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起点怎么算的?
72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起点怎么算的?
326人看过
-
退休职业年金计算起点是什么时候?
373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计算起始点是什么时候?
438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计算起始点是什么时候?
363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从什么时候起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赡养人也是属于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什么时候起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7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从定残之日起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
-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点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6有以下内容: 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
扶养人生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我国法律规定,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被抚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开始之日,司法实践中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或者从定残之日
-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从什么时候计算起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8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从定残之日起算。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期间,伤者可以向法院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从事日常经营活动,因此造成的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误工费即补偿受害者收入的减少,假使事故未发生,受害者也只能以收入的多少来尽扶养义务。因此,支持受害者的误工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