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9:33:42 272 人看过

1、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回扣。一个是会计外的暗中回扣,也就是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个是会计内显示的回扣,回扣输入正规财务会计,有收据。合同中有明确的表示。在两种回扣方式中,账户外的暗中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显示是法律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2、回扣仅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达方式,由于许多人片面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常听到商业贿赂等于回扣的声音,因此这观点需要纠正。的确,商业贿赂的典型客观表现形式是会计外暗中给予或接受回扣,但这只不过是商业贿赂的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俏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的,这将遗漏很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什么是一般商业贿赂与回扣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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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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