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寻衅滋事的释放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09:33:09 455 人看过

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寻讯滋事罪。无罪的前天是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当立即予以释放。无罪释放的情形有:1、寻讯滋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其他情形。无罪释放区别于免除刑罚,免除刑罚是已经构成了犯罪,但不接受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逮捕条件

寻衅滋事罪的逮捕条件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逃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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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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