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问题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5:35:21 115 人看过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一、外孙子女有继承权吗?

外孙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外孙具有继承权的情形: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第二种情况:转继承;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配偶死亡是否需要继承

是,配偶死亡时间晚于其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即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配偶在生前没有放弃继承的,配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给其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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