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显著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0:10:56 120 人看过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及城市的正常秩序,因此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必要介人、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等,此外,还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应当及时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等。

(3)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不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支付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取得一定的酬金或利润,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性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不可能在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形成一致的看法,其中的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也不可能拒绝某种物业管理服务或某个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只要通过法定的多数投票权数,所有业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责任。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一、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1、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2、物业服务包括如下几种: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几种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
    2023-05-17
    195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显著特点
    一、电子证据的特征(一)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一切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我们所谓的电子证据其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二)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通过显示器展现在阅读者面前的不仅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译的,因此电子证据能够更加直观、清晰、生动、完整地反映待证事实及其形成的过程。(三)客观真实性。如果不考虑人为篡改、差错和故障影响等因素,电子证据应该是所有证据种类中最具证明力的一种,它存储方便,表现丰富,可长期无损保存及随时反复重现,它不像物证一样会因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自身的某种属性,不会像书证一样容易损毁和出现笔误,也不像证人证言一样容易被误传、误导、误记
    2023-06-07
    285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有什么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前期物业服务有什么内容前期物业服务有以下内容: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4.业主有办理个人事项,需物业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物业需出具相关证明。5.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业主登记入住和装修是前期物业的重要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物业公司需要在入住前针对这两个问题制定好计划,并公布执行。6.前期卫生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中,卫生保洁尤为重要。7.安全管理。前期物业工作的重点也包括安全管理,由于装修集中进行,进出小区人员多而杂,而且小区的监控和门禁系统可能尚未启用,需加强巡查,及时处置。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是:1.合同的当事人2.物业基本情况3.服务内容质量4.服务费用5.物业经营管理6.承接
    2023-06-27
    311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怎
    2023-04-10
    45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哪些显著的特点?
    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诉讼主体的构成上,一般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能是同事、同学等等,出借人都是出于帮助的心理。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是连借据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7-05
    34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显著特点
    一、拆迁安置房的定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二、拆迁安置房的特点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
    2023-04-30
    213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规定吗?
    几年一签是属于可以和物业公司约定的范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小区物业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1、小区物业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物业合同物业违约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023-07-03
    471人看过
  • 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点有: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的确定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人不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所确定和保护的区域内有效,简单来说就是知识产权在哪个国家登记的,那么就依据该国的法律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保护;5、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在登记后,依照法律规定权利人的各项权利只在一定时间内受保护;6、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意思是它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特点是什么目前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可以制止正在发生的侵权。海关扣留进出口
    2023-08-11
    423人看过
  • 刑事侦查学的显著特点
    刑事侦查学是对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特点,进行研究的一门社会研究学。刑事侦查学与刑事侦查实践是相互联系的。刑事侦查学也需要和实践进行紧密的结合,需要对犯罪的行为,犯罪的心理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够得出相应的理论结论。刑事侦查学能够为刑事侦查,刑事立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刑事侦查学和犯罪学有什么关系(一)研究侦查主体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活动所采用的各种侦查技术、措施和方法的学科。也可以称之为研究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对策性应用学科。侦查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它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构成刑事法学体系的三大支柱性学科。(二)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在中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三)犯罪学属于侦查学的分支学科。中
    2023-06-30
    4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的特征有哪些显著特点?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有: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保障公民权利、调整公私利、规范国家权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
    2023-07-06
    179人看过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多少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多少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是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以下合同: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具有综合性或者复合性。2.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长期继续性合同。物业服务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3.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
    2023-06-28
    492人看过
  • 代位请求权有哪些显著的特点
    我国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如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无代位权可言。债权转移,其随同转移,债权消灭,其随同消灭。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直接得到清偿债务。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就收取的财产有直接得到清偿的权利,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4、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也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的管理权。《
    2023-04-21
    403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显著特征
    劳务关系的特征包括了以下: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什么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
    2023-06-30
    264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显著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实体产品;2.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性和实用价值较大,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被使用到,而且其实用的频次较高;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审批过程教采取简化审批的程序。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要特点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2023-07-13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物业合同中物业服务的特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7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
    • 房产证的显著特点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8
      1.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2.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
    • 物业服务合同是什么?它有哪些特殊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0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有没有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2
      1、房地产主管机关负责对房产证的办理、发放、变更工作。 2、针对特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产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同时房产证中也会就特定房屋的基本情况,如面积、产权人情况、是否设定了担保物权等作出记载。 3、房产证只是向特定房屋所有权人发放。 4、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会向权利人发放权属证明,也就是房产证,而房产证内容需要与登记簿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