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共同抚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1:53:19 466 人看过

孩子共同抚养是指夫妻双方都有对孩子有监护,抚养,教育等法定义务,父母是孩子的当然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夫妻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由一方直接抚养。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父母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可以协议约定或者法院判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什么叫抚养费?
    一、法律规定什么叫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给付期限抚养
    2023-04-27
    180人看过
  • 什么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打官司吗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定要通过打官司解决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确定的,如果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一致,则无需通过打官司解决,如果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就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应当对儿童的监护权作出判决,以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办理哪些手续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需办理以下手续1、购买机票并提出申请:需要提前3天以上到航空公司所属售票处或航空公司授
    2023-03-15
    436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外公、外婆具有抚养义务。
    2023-04-21
    181人看过
  • 没抚养权的那方叫什么
    一、没抚养权的那方叫什么没抚养权的一方有如下权利: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保护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二、没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权力没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权力探望权、教育权等等,和有抚养权的相比除了不在一起同居外,其它权利都是一样的,法律对此没有特别做出规定。母女、母子或父子、父女的血缘关系,并不是随父母的离异而丧失,既不论发生任何状况你的子女永远是你的。反之你不认可这种关系也要尽法律规定的义务。子女对离婚的父母也是如此。法律法规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在离婚后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依然是有一定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被抚养权方剥夺了的话,探视权方也有权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
    2023-03-21
    167人看过
  • 什么叫社会抚养费取消
    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三大理由,首先是标准不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对社会抚养费具有自行制定征收标准的权力,这就导致各地征收标准五花八门。如去年轰动一时的陕西七月孕妇在被强制流产前告知,只要缴纳4万元社会抚养费就可超生同年浙江一对夫妇曾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130万之多。二是用途不明。按照规定,这些资金要全部上缴纳入财政预算,但同时又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计生工作的经费供应,这样一来,上缴纳入财政预算后的这部分资金必然要返还、回流给计生部门,这等于赋予了计生部门实际的使用权。三是账目不清。全国每年收去的社会抚养费保守估计为200亿。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1万元,可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一、广东省遂溪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2023-03-10
    264人看过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一、个人与单位构成了共同犯罪吗?能。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二、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怎么确定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
    2023-02-04
    153人看过
  • 什么叫共同海损牺牲?
    共同海损牺牲(GeneralAverageSaerifice)是指船舶在航行是遇险的危急产头,为解决共同危险,由船方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牺牲的牺牲。例如:为抢救船货共同安全而不得不主动地抛海的货物;为抢救船、货共同安全而不得不抛弃或损坏船上的特资或设备;为扑灭船上火灾而灌浇海水、淡水、化学药剂从而造成货物损失;为救火目的而采取的紧急人为搁浅措施而造成的货物损失;在船舶搁浅后,为谋求脱险起浮而超出常规地使用船上机器,导致轮机的损失;因恶劣气候影响,船舶大量耗用燃料而使船上正常储用燃料用尽,因而不得不使用船上有关特资作为燃料的损失等。
    2023-06-06
    128人看过
  • 什么叫放弃抚养权. 有什么后果
    放弃抚养权不意味着彻底失去孩子,断绝了关系,只意味着孩子实际跟随对方生活,由对方在孩子成年之前照顾孩子日常的吃喝拉撒。而且不实际抚养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的探视方法进行探视。另外还需要按约定和判决支付抚养费,对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除外。一、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
    2023-03-10
    432人看过
  • 什么叫共同起诉离婚
    一、什么叫共同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二、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什么证件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
    2023-05-03
    430人看过
  • 共同抚养权的概念是什么?
    共同抚养权是指夫妻离婚后,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对于双方的共同子女,双方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一、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协议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双方也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但在实践中,离婚后父母不宜在一起生活,所以子女也不可能同时跟随父母生活。父母双方一般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按照一定周期轮流抚养子女,并约定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由谁承担及承担比例的问题。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夫妻离婚孩子共同扶养的意思是共同抚养权就是在夫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轮流照顾孩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
    2023-04-02
    336人看过
  • 什么叫共同故意伤害罪
    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怎么进行认定?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
    2023-03-04
    111人看过
  • 一方抚养与共同抚养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
    2023-06-18
    438人看过
  • 什么叫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8、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怎样才能收养一个小孩子1.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2023-06-20
    453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叫放弃抚养权?
    一、在我国什么叫放弃抚养权?是将抚养,监护孩子的权利给另一方,自己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二、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模板怎么写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模板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孩子归谁抚养;写明另一方应当按时支付抚养费以及享有的探视权;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三、放弃抚养权声明书甲方:(男方基本信息)身份证号:
    2023-06-08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抚养权?什么是抚养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23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什么叫共同犯罪什么叫超出共同犯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6
      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是实行过限。在实行过限的情况下,实行过限行为的人当然应当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什么叫做抚养费,抚养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通过,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根据这项法律,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由此产生的最受关注的话题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呢?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公共社会事业投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 什么叫抚养费抚养到多少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5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子女满十八岁成年。例外情况: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 什么叫抚养费黑名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男方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如果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就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