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能否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23:40:09 495 人看过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后,六十天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无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申请期限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拆迁补偿申请有上限,超过时间限制可以吗?

根据我国《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的,应优先给予住房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拆迁补偿期限自拆迁决定公告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此,拆迁补偿申请有上限,超过时间限制是不被允许的。拆迁人应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被拆迁人予以拆迁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遇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时,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将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拆迁补偿申请也有时间限制,超过期限将不被允许。拆迁人应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被拆迁人予以拆迁补偿。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的多元化实施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
    2023-07-04
    397人看过
  • 拆迁管理部门能否实施拆迁行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在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性拆迁法规和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目前,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开展调研,近期将出台一个有关拆迁管理规范化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已进入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阶段。该司法解释将突出体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1)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2)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3)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和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4)拆迁单位资格认定;(5)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6)委托
    2023-07-07
    190人看过
  • 拆迁实施方案的出台步骤。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需要报区县建委批准。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意见、听证结果、调查登记结果,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
    2023-07-07
    250人看过
  • 实施拆迁补偿看户口本吗
    一、实施拆迁补偿看户口本吗1、不看户口本。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2、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3、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拆建单位必须依照房屋拆迁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拥有人或使用人提供各种补偿费用,其中主要
    2023-12-02
    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怎么写
    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是在拆迁前期,就拆迁实施事宜如拆迁时间、拆迁补助等问题提出的方案。那么,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怎么写呢?详情请见下文的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范文。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范文:文件编号:20110910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甲方:乙方:丙方(住户):为做好甲方位于海口市双拥路的“职工住宅楼”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维护原住职工的权益,保障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特签订如下拆迁安置方案。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项目小组,成员四人,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二人。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本次拆迁公示、搬迁时间。三、乙方给住户重建的标准房为:外墙涂料、内墙批档抹灰、楼地面水泥砂浆不光面、铝合金窗、墙面为水泥砖块、供水到户内、厨房、卫生间、供电到户内配电箱。四、本次拆迁实行自找住房临时过渡,过渡费每户每月人民币元,过渡期按实际搬迁过渡时间计算。原住户每户往返搬家费元。五、乙方工程建设期为个月(从房屋拆迁之日
    2023-04-30
    76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的定义和实施
    房屋拆迁的拆迁补偿款包括产权置换补偿款和居住区位补偿款。拆迁补偿协议经房产管理部门鉴证后,拆迁人将支付的货币补偿款的数额通知银行,银行开具货币补偿专项存款单,由拆迁人发送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是指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法定代管人和承租人,即拆迁中所有人和使用人均能获得补偿。1、拆除自有自住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人。2、拆除公有出租房屋,产权置换补偿款的20归产权人,产权置换补偿款的80以及居住区位补偿款支付给使用人。3、拆除私有出租房屋,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租赁关系,由租赁双方自行建立的,按处理租赁关系的局面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拆迁补偿款,约定不成,由拆迁人用拆迁补偿款购买本市成套住宅,补偿给房屋所有人,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另一种是由于私房改造原因形成的租赁关系,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也可以采用拆迁补偿款买房偿还,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时,产权置换补偿款支付给房屋所
    2023-07-07
    148人看过
  • 回迁补偿支付的实施方案与流程
    (一)约定交付时时间《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交付时间确定后,拆迁人义务履行时间即告确定,如拆迁人不能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依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方式可为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二)约定交付的内容交付房屋的,对房屋质量及装修情况等应当予以约定,对房屋质量的约定低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
    2023-07-05
    206人看过
  • 拆迁人能否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什么是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方式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2023-06-15
    48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能否成功实施?
    老赖拆迁安置房可以执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心脏搭桥可以监外执行吗心脏搭桥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
    2023-07-18
    60人看过
  • 拆迁方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吗?其是否合法?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没有公布拆迁方案,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村民自治的拆迁方案合法吗(一)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具备实施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打着村民自治旗号进行所谓的腾退或者拆迁,实则是进行暴力强拆的非法行为。并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9
    291人看过
  • 县级猪舍拆迁补偿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第二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第三部分: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先按照纳税额计算,没有纳税需要考虑养殖场实际经营的情况,经过评估来确定。猪场征收猪舍补偿标准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1、对地的补偿。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3、停产停业的损失;比如搬迁费,比如拆除的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等。4、合理的搬迁费用;
    2023-07-05
    91人看过
  • 安置房拆迁补偿的实施效果
    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要看具体的情况。主要是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若是第一次房屋拆迁之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且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依照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企业拆迁应该怎么补偿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
    2023-07-01
    193人看过
  • 如何编写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是在拆迁前期提出的,如拆迁时间、拆迁补贴等问题。那么,如何编写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呢?具体见下文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范本。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示范文本:文件号:20110910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甲方:乙方:丙方(居民):为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安置甲方位于海口市双拥路的“职工住宅楼”项目,为维护原职工权益,确保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现签订合同如下:下一步为安置方案。1。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一个项目组,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成员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委派。(2)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宣传搬迁时间。三、乙方为住户改造的标准房为:外墙涂料、内墙抹灰、地面水泥砂浆抹面、铝合金窗、水泥砖墙、室内给水、厨房、卫生间、室内配电箱供电。四是本次拆迁实行自谋住房临时过渡。过渡费为每户每月人民币元,过渡期按实际搬迁过渡时间计算。原住户往返搬家费为人民币元。5乙方工程建设期为个月(自房屋拆迁之日起计算)。乙方承诺
    2023-05-31
    224人看过
  • 如果实施拆迁企业如何补偿
    一、如果实施拆迁企业如何补偿企业的房产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二、企业拆迁补偿申请流程怎么走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2023-06-19
    43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全国统一实施拆迁补偿政策, 对被拆迁人是否会参与全国实施拆迁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6
      应该会。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是对方的痛点也是难点。这也是我国公民促进行政法治的光荣历程,被拆迁人在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制定?对被征收人不搬迁的,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务院常务会议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例草案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
    • 拆迁补偿的方案公示后还能实施哪些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0
      自征收补偿方案公示之日起,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依法鉴定为危房采取排危措施除外);(二)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三)房屋析产、分割;(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续期;(五)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
    • 拆迁不满意者是否签字,能否实施强制拆迁?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5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既没签字,又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相关法律程序,那么政府就不能强行拆迁,这是违法行为。更别提搬出去了。如果拒不签字,并且法定期限内也不去办理相关法律程序,政府就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负责调查每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地理位置、使用目的和建筑面积等信息,然后将被征收的房屋拆除。房屋征收部门还需要负责调查并公开调查结果。被征收人也需要积极配合。
    •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2019还能够实施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0
      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1、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