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知识问答(14)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2:00:11 212 人看过

延期缴纳税款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国家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期限。征管法规定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法所称特殊困难和审批权限解释为: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有权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税款的程序是: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税收征管法知识问答(28)
    什么是逃避追缴欠税?税收征管法规定逃避追缴欠税的纳税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的,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欠税。即指纳税人超过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税款、拖欠税款的行为。这里的纳税期限是指实体法中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二是纳税人采取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尽快将所欠的税款缴入国库,这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来逃避履行纳税义务,是逃避追缴欠税的构成要件之一。三是纳税人的行为妨碍了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本来有能力缴纳欠缴的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加以逃避,妨碍了税务机关追缴欠税。逃避追缴欠税隐瞒了缴税能力,具有逃避纳税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与确无能力缴纳欠税有本质的区别。《税收征管
    2023-06-07
    406人看过
  • 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问答
    问:细则对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如何规定的?答: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问: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如发生业务往来,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应如何调整?答: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一)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二)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三)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四)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五)未
    2023-05-05
    478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法律知识问答
    1、破产管理人怎么产生?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2、破产管理人由谁担任?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3、哪些人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4、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
    2023-04-24
    244人看过
  • 矿山安全生产知识问答(14)
    电气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是什么?答:矿山在供电、用电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触电,火灾,爆炸和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矿山环境条件十分恶劣、电气设备线路容易损坏等客观因素外,从电气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2)电源电压、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选用与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4)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或强行起动。(5)设备和线路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等等。根据电气事故的原因和电气安全技术的特点,从技术上、组织上采取的综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搞好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2)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满足保证电气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3)根据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采用相应等级的电压和安装适合场所要
    2023-06-06
    470人看过
  • 土地管理知识问答(三)
    1。什么是土地监察?土地监察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土地监察有以下几个特点:土地监察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监察的对象是管理相对人,即一切与土地发生法律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这是土地监察的重要特点之一;土地监察的内容是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包括给予违法者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土地监察的目的是实现土地管理职能,保证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有哪些?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处罚。《土地管理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3-06-05
    303人看过
  • 农业法知识问答
    农业法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的农业是指什么?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2、《农业法》对防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农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生物措施或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防治动植物病、虫、杂草、鼠害。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其他剩余物质应当综合利用,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事畜禽等动物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
    2023-06-07
    7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知识问答50题-1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 消费维权知识问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婚姻家庭知识的征收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问题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至四倍征收。(2)多生二胎以上
    • 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需要怎样办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9
      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部分被欠薪的农民工还是通过前两个途径解决问题的。第三个方法由于过程漫长且程序繁杂,若非迫于无奈,一般较少采用。律师建议说,如果前两个方法都走不通且无法支付律师费,农民工朋友可向当地公益法律服务处或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为此类机构主要是为“夹心层”提供方便,如广州普通打工者月工资2000元左右,而该
    • 消费税征收范围知识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1、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如下11种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2、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