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产生孳息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9:12:05 106 人看过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一、民法典抵押车行使哪些权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优先受偿所得。在起草抵押合同时,除了明确当事人、违约金等条款外,还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条款,如担保贷款信息、贷款期限、抵押物具体信息、抵押担保范围等。此外,抵押合同不能约定留置条款,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三、抵押房产不能还款怎么处理

抵押房产不能还款,抵押权人会根据抵押合同约定的条款,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孳息相关文章
  • 被法院扣押的抵押财产孳息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一)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二)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三)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四)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五)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
    2023-04-04
    434人看过
  • 应该怎么处理留置财产的孳息
    一、应该怎么处理留置财产的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据此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留置权人的义务1、留置物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应当负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妥善保管指留置权人应根据留置物的性质、保管的场合及保管的技术规程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保持留置物的完好状态,保障其数量和质量。因留置权人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短少、损坏的留置权人应依过错原则负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雷电、洪水)引起的,则由留置物所有人自己承担。2、不得擅自使用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未经被留置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构成对应负义务的违反。对留置物造成损害时,留置权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3、返还
    2023-04-21
    315人看过
  • 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
    2023-04-13
    236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孳息归谁
    质权人。质押财产,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换言之,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是与原物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律师补充:一般而言,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6
    308人看过
  • 赃款产生的孳息如何处理
    一、赃款产生的孳息如何处理1、赃款产生的孳息,属于赃款产生的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进行追缴。2、人民法院判处追缴罚款时,应当载明追缴罚款的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情况。3、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判处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额。判处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应当明确追缴或者退赔的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情况。第十条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
    2023-11-24
    466人看过
  • 抵押期间的孳息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法律关于抵押物的兹息归属问题有哪些规定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牲畜生出的幼犊等。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抵押物分离的孳息由抵押人收取。债务履行期届满,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债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
    2023-03-14
    331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力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
    2023-03-25
    176人看过
  • 留置财产的孳息怎么办?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1-12-03
    196人看过
  • 抵押物的孳息是什么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抵押物的占管和处分是什么(一)抵押物的占管一般而言,抵押物的占管方式有两种:抵押权人占管方式和抵押人占管方式。房地产商品的特性决定了房地产只能由抵押人占管,抵押权人保管房地产的产权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房地产交由他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的安全和完整,并随时接受对方的监督和检查。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
    2023-08-18
    150人看过
  • 如何处置被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和孳息,以便查证,列明案情,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什么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其果实的处理。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当事人处分、转移涉案财产而采取的扣押、保管涉案财产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进行处理。扣押、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外,上缴国库。1。扣押、扣押、冻结财产及其保全、返还、处理:1、公开检查,扣押、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和孳息:A,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查证;B,并列明清单,随案件移送[新规]。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自行处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归还。对不宜长期存放的违禁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23-05-31
    53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抵押怎么处理
    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离婚时未完成全部还贷义务的,由产权登记方完成。房屋增值的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还贷的实际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
    2023-06-28
    310人看过
  • 留置财产孳息抵充债权清偿顺序
    债权人收取的孳息,按以下顺序清偿:1、收取孳息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留置权适用范围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
    2023-03-30
    229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及于抵押物的孳息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
    2023-03-09
    305人看过
  • 财产抵押所得利息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婚前财产孳息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孳息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孳息是由于婚后的管理、经营等人为原因导致产生的,则该孳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如果是非人为原因导致产生的自然孳息,则该孳息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存款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
    2023-07-07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孳息
    词条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更多>

    #孳息
    相关咨询
    • 在抵押期间,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7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据此可知,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租金,只限于抵押权人通知承租人的情形。
    • 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孳息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0
      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
    • 抵押权效力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8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效力有: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会产生孳息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犯罪
    • 婚前财产––孳息租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的理论可以分为两类:投资收益和孳息。投资收益是资本产生的剩余价值,带有风险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投资收益不是资金的简单增值,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本投入(如体力或脑力劳动),实践中常常是夫妻一方经营公司,另一方在家务劳动中做出贡献。而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的获得收益,无需大量的大力资本投入。 因此,夫妻一方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