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丢失车辆,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40:20 240 人看过

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未说明对方承担对非机动车的看管责任,且未收取看管费用,物业公司不担责,另外,还需看物业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比如监控有没有开启等。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的公共秩序。如把保护、保管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护保管义务视为附随义务,则违背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因为该附随义务的责任远比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主义务责任重大,违背了合同的诚信等价原则。

一、小区关联的财物可以解除合同

小区有三种情形可解除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业主被盗什么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而言属于有偿委托合同。导致业主家中财物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财产赔偿责任。考察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是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业主专有部分内财物保管、报警系统管理等内容;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职责,是否存在过错。只有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其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小区内车辆被盗被损坏,物业公司要赔偿吗
    第一,小区有偿停车不符合保管合同的实质要件。如前所述,保管合同要求托管人实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并且在领取保管物之前事先通知保管人。从小区车辆停放的合同形式来看,业主通过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停车费用,将车辆停放在小区指定位置,表面上物业公司似乎已实际管理车辆,但实际上,车辆管理权还是由车主本人掌控,车辆的占有并没有实际发生转移,车主仍可随时使用车辆,并不需要事先通知物业公司。上述特征与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大相径庭。第二,从物业公司设立的目的来看,小区全体业主为了能够获得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委托物业公司对其所在的小区进行管理,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履行职能是基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委托,目的是为了维护好全体业主或大多数业主的共同利益。因此,维护好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是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物业公司是否负有绝对的安全和保管义务?这无疑是不现实的,事实上也不可能做到。物业公司对小区应尽的基本安全义务
    2023-05-05
    311人看过
  • 小区里面丢车物业公司赔钱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原告张某部分车辆损失款5000元。张某系日照市某小区业主,2006年8月花20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此后就一直将车停放于居住的小区内。2007年3月,轿车在小区内丢失,保险公司赔付张某车辆损失款14万元,尚有6万元损失未获赔偿。于是,张某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其部分车辆损失款,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2万元。庭审中,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款5000元。
    2023-06-10
    131人看过
  • 小区内丢失电动车物业公司担不担责(图)
    背景家住嘉定某小区的吴女士新买了一辆电动车。前不久的一天,为方便外出办事,吴女士没把电动车停到小区车棚里,而是临时停放在自家楼下。半个小时后,她发现电动车已不翼而飞。第二天,吴女士找到小区物业公司交涉。她认为,自己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管理费,小区门口也雇有专人负责看管,电动车在小区内被偷,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小区每家业主都有自己的地下室,而李女士却将电动车放在公共场所,丢失是其防范意识不够造成的。根据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只需负责小区公共地方的安全、卫生,而放在小区内公共地方的私人财产,不属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的范围。小区内丢失电动车,物业担不担责?说法对此案例,嘉定区法院胡飞兵法官指出,物业公司是不是有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如果是收费车棚的话,要看双方建立的是租赁法律关系,还是保管法律关系。在保管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一旦丢失
    2023-06-10
    137人看过
  • 业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不存在失职情形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保管条款,否则业主无法追责。一、物业公司合同是与业主签订吗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2、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3、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
    2023-04-02
    315人看过
  • 小区电瓶车丢失,物业是否有过失?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追究物业有没有责任,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小区外车丢失物业有责任吗在小区内丢失车辆,物业公司有责任赔偿。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的车辆的保管义务,同时业主按时交纳了停车费,并不是让物业无偿保管,所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车辆保管的内容合法有效,当车辆丢失时,物业公司就需要赔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
    2023-07-17
    397人看过
  • 业主车辆丢失车主有什么责任物业公司赔偿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了车辆保管协议、交纳了车辆管理费,有物业公司发放的专用车位停车证并支付了保管费,此时车辆丢失,业主可按保管协议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业主未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那么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对业主车辆丢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车库被淹物业是否赔偿车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了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地下车库被淹谁负责地下车库被水淹的责任承担要分情况: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车库因车库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2、此外,已经向物业
    2023-03-25
    88人看过
  • 车辆停小区被刮物业公司需赔偿吗?
    车主要证明车辆是在车库或规定车位内被划坏,看双方有无保管合同关系以及停车场是否收取了保管费。如果物业公司与业主有约定,业主在停车时将车辆钥匙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并按时交纳车辆保管费用,那么,双方之间肯定构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并签订了相关保管合同以及收取了相应费用,车辆被刮物业公司是需要赔偿的。如果小区业主未将私家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或者车库里,而是随意将车停在小区过道上或者别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物业管理部门就不需要担责。业主在小区内被杀家属状告物业公司赔偿小东在居住的上庄家园小区内被杀,死者小东的父母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才导致命案发生,将北京兴建物业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76983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此案。原告于先生夫妇诉称,2004年8月5日,两原告与其独子小东(化名)入住上庄家园小区。被告兴建物业管理中心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
    2023-07-22
    157人看过
  • 小区电瓶车丢失,物业应该为此负责吗?
    有一定责任,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管理义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1)安全防范义务,即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保安巡逻制度,检查进出小区的车辆及维护停放顺序。2)辅助性处理义务,即及时制止妨害小区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第三人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业主的财产被盗或人身在小区内遭受损害,如果物业公司未完成上述义务,应在相应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小区公共绿地被占用物业有责任吗小区公共绿地被占用物业有责任,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管理服务小区共用区域共用设施。个别业主侵犯全体业主利益肯定不对。物业公司没有维护好公共绿地,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也是违约了。物业虽然不也是执法单位,但是既然受委托进行管理,就要有所行动,最起码应该主动劝导、制止无效的要上报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
    2023-07-05
    257人看过
  • 车辆在小区丢失该找谁承担责任
    一、小区停车场大部分为两类1、开发商投资建设、可供出售的专用停车场,一般是在楼层地下。这类停车场产权明晰,始为开发商所有,后为购者所有。2、前几年建造的小区,当初建造的停车泊位较少。最近几年随着汽车渐渐进入平常百姓家中的增多,在小区地面(公共场所)空地改成的停车场,如小区道路旁、楼房旁等。而出现争议和焦点众多的是一些小区路面停车场。发生汽车被盗事情后,业主往往指责物业公司失职:“你们收了物业费,就应该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而物业公司也颇感“冤枉”:“有限的物业费怎能让我们尽到那么大的责任?”二、物业公司怎么认为的如果小区内无专门车库,业主将车辆自由停放小区,双方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只是收取停车费。一旦发生失窃物业不负责任。如果小区内有专门车库,并无专人看管,无论是否收费,一般而言,双方关系也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对车辆失窃不负责任。车辆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主要看业主与物业双方约定的合同关
    2023-05-05
    313人看过
  • 醉汉在小区内骑车撞死物业公司赔偿22万
    作者:李力中国法院网讯醉酒的骑车人郭先生从居住小区的一个陡坡冲下后,与停靠在小区路边的清洁作业车相撞后倒地身亡。郭先生19岁的女儿小乐(化名)为给父亲讨个公道,和奶奶一起把驾驶专项作业车的司机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告到法庭。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乐及奶奶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2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祖孙二人各5000元。2004年12月2日14时20分,司机张某驾驶该小区物业公司使用的、已停驶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中型专项作业车,在该小区一栋楼前的马路右侧头西尾东停靠。适有小乐之父郭先生骑着自行车由西向东靠左侧驶来,自行车前轮与中型专项作业车左轮撞触,郭先生倒地死亡,自行车损坏。2004年12月17日,丰台交通支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郭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2004年12月16日郭先生的姐姐领取了物业公司支付给郭家的1.5
    2023-06-10
    369人看过
  • 业主小区丢车物业适当赔偿
    Qlh358{DISPLAY:none}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雅阁轿车丢失,在获得保险理赔后,近日又在大兴法院获得了物业赔偿的部分损失。吴某系北京某小区业主,2007年7月17日,吴某发现停在小区内的24万余元购买的雅阁轿车丢失,遂向大兴分局报案,因案件尚未侦破,保险公司向吴某进行了部分理赔。其余损失10万余元,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赔偿,但物业公司认为吴某不能证明车辆在小区内丢失。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有停车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已经实行了机动车IC卡出入制度,但未严格履行,通过吴某持有的IC卡记录及录像可以看出,丢失的车辆出入均未经刷卡即被放行,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合同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当天未将车停放在固定位置,也有过错,应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责任,据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原告吴某丢车损失50000元。
    2023-06-08
    440人看过
  • 小区停放车辆被盗物业公司无需赔偿
    一辆停放在小区内的丰田轿车,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经小区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一天晚上有人将此车开走。为此,车主状告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车辆被盗,要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日前,上海市二中院终审判决,不支持车主的诉讼请求。失踪的汽车是李先生于2004年2月购买的,该车由王女士驾驶,并停放在王女士居住的小区内,物业公司按每次每辆车5元的标准收取了王女士缴纳的露天临时停车费。同年12月22日晚9点05分左右,王女士照例将车停放在小区内家门口,并上好锁。岂料第二天一早,便不见车辆踪影。经小区监控录像显示,该车是在22日晚9点半左右被人开出小区的。王女士和李先生认为,由于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疏漏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导致车辆被盗,造成18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为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因管理上的过错给王、叶造成的5万元经济损失。然而,两原告的诉请未能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物业公司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小区丢电动自行车物业该不该赔
    李先生问:李某在某高档小区买了一处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该园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警卫24小时对园区进行执岗、巡逻。李某于2008年5月,花22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平时就放在自家的楼下。可是新车刚买了几天,就被盗了。李某早晨发现车丢后,立刻找物业公司交涉,随后,李某查看了当晚的录像,录像中显示电动车被盗时保安在睡觉,那么本案中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律师诊断: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在小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要看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在这方面有无细化的要求。合同中若要求每小时巡逻一次等服务,但物业公司因为疏忽没有做到,而导致业主损失的,物业公司就应赔偿相应损失。
    2023-06-10
    250人看过
  • 小区停车受损是否应由物业赔偿
    小区常常会发生私家车被划伤或者被偷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时,通常人们会认为是小区物业的责任,小区物业赔偿应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决定。小区停车受损是否应由物业赔偿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物业公司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和公共秩序进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小区内的共有土地,支配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管理还是仅提供场地取决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物业公司需对停车场内车辆进行管理,当出现丢车或车受损时,物业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否则,物业公司没有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护现场、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等职责。目前我市一些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较高,这些费
    2023-05-05
    2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小区内丢失车辆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车辆丢失物业需要给予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如果车子在小区丢失了,物业不会予以补偿。第一、从法律上讲,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履行保安工作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履行了保安职责的,就不应当承担责任。第二、从合同约定看,物业公司的保安服务是门卫24小时值班、定时巡视,做到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就不承担责任。第三、从服务性质看,物业公司的服务性质不同于保险公司,业户私有财产投保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业户私有财产没有投保的,谁造成的
    • 在小区内寄存物品或者车辆在小区内丢失,物业公司是否负有保管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4
      物业公司是否对车辆负有保管义务,取决于在车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形成保管合同。这种保管合同可以是合同约定的,也可以是事实形成的。保管合同依法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双方对相应的保管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而且寄存人已经把保管物实际交付给保管人,保管合同生效。其次,我们应当明确物业公司在小区安全管理方面负有的义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等的规定,物业公司负有保障业主及使用人的
    • 小区内丢失机动车物业公司是否应对失窃的机动车辆进行赔偿或备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8月初,我将小轿车停放在住宅小区内。第二天发现轿车丢失,我已报案,但至今未将失窃的轿车追回。请问物业公司是否该对此事负责?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业主将机动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发生车辆丢失或者毁损的,应按照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机动车辆服务管理的约定确定物业的赔偿责任;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没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机动车辆服务管理协议的,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者毁损的,可以
    • 车辆丢失后物业应该赔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看情况,需要协商。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未说明对方承担对非机动车的看管责任,且未收取看管费用,物业企业不担责,另外,还需看物业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比如监控有没有开启等。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的公共秩序。
    • 摩托车在小区车库中丢失,物业该不该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就看物业是否存在管理失职的问题,如物业有严重过错,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