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二是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三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因此,确认是否存在成年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是判断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关键。对于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不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能否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收养人要求被收养人给予补偿,法律不予支持。
一、父母遗弃孩子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遗弃孩子需不需要赡养要根据情况确定:
1、如果被遗弃子女已经被收养,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不需赡养亲生父母;
2、如果被遗弃子女没有被收养的,则孩子还需要赡养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一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二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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