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一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13:36 268 人看过

答案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相关条例

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

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听证时间公布通知
    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吗行政处罚听证一般是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
    2023-07-02
    447人看过
  • 必须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吗?
    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了吗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意味着结案,如果双方同意决定书的内容就进入执行阶段,如果被处罚人不服的话可以向县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申请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023-07-03
    127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网上公开吗
    行政处罚在网上公开,当受到行政处罚时,除非会损害公民或者相关组织的利益时,才会选择不公开。《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1)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
    2023-02-26
    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结果公布多久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该在行政机关告知三天内提出,但什么时候出听证结果是没有规定的。所以这个时间无法确定,一般时间都很快的。一、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什么听证适用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2023-06-19
    458人看过
  •  公安部发布多长时间的行政处罚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如果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公告》在七日内仍然有效。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不能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公告告知。违法嫌疑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如果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公告》在七日内仍然有效。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不能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公告告知。违法嫌疑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 果 违 法 嫌 疑 人 不 提 出 申 辩 , 公 安 机 关 可 以 多 久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违法嫌疑人不提出申辩,公安机关可以
    2023-08-31
    274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符合。有些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1、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四)省级以上行
    2023-03-01
    3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公开?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进行公开。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就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必须公布;如果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消防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消防行政处罚原则如下:1、法定处罚原则。只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违反消防行政秩序的,消防行政机关才能予以处罚;2、公正、公开的原则。也就是说,同样的情况要同样对待,不同的情况要不同对待;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护公民权利的原则。二、如何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会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
    2023-06-21
    37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规定,工商机关应当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本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和效率政府的基本要求。公正、公开和效率之所以并列,在于它们的功能互补互促、相得益彰。虽然,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在行政实体法适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这一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的内涵和外延却更为具体和特定。因为,公开,基本上属于程序问题;公正,既可反映实体要求也可表达程序需要;效率,主要通过程序来实现。以下将紧扣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分别对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进行解读。1.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中的公正原则,主要是指自己不做涉及自己案件的法官,不在未履行告知程序或未听取行政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对发生纠纷的案件不单方接触等。公正原则旨在体现法律正义的基本精神。《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体现公正原则的具
    2023-04-24
    481人看过
  • 以违法责任公开代替行政处罚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3款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因此在制定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规定,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标准等事项公开。笔者认为,应该以违法责任公开代替行政处罚公开。一、行政处罚仅仅是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中的一种责任。《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是:(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则很多,除行政处罚外,还有承担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强制措施、责令纠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撤回或无效、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罚等法律责任。因此,行政处罚仅仅是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各
    2023-06-06
    3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在反腐力度的强压下,反腐机关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最高领导层都在极力打击腐败,严惩腐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的贪污人员,则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以求得行政处罚。那么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办法,现在又是怎样的呢。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办法原则有以下几个:(1)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法定原则”详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由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也不得越权设定。(3)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法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公正、公开
    2023-06-02
    347人看过
  • 公安行政处罚公开有什么规定
    公安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有下列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一、违停不交罚款有滞纳金吗违停不交罚款没有滞纳金。只有逾期缴纳罚款的才有滞纳金。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治安拘留有什么办法不用拘留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并下达通知书的时候,即便被害人不追究,但也是要对对方执行行政拘留的。因为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就要执行。另一种情况是被害人与对方经过公安机关调解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是可以不予处罚的。这个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就可以不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时既可以不予处罚,又可以减轻处罚。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可以办理行政机关政府信息
    2023-06-23
    108人看过
  • 城管行政处罚公正与公开原则
    一、城管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公正、公开原则写人法律,作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有利于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正、公平,有利于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处罚约有效监督,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一)城管行政处罚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公正,要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同一标准,对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论违法当事人的地位、权势、关系如何,应一视同仁地予以处罚。公正原则是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其具体表现在:第一,行政处罚必须过罚相当、即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二,行政处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在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会公开吗
    在生活当中本来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多的是,所以有很多人可能在别人或是同事的眼中都是感觉特别高高在上的,可实际上背地里做的那些龌龊的事情我们外人根本就不会知道的。比如说因为在发展企业的过程当中污染了生态环境被行政处罚了,大多数人都会特别的关心在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会公开吗?在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会公开吗?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结果是需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的,当然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不予公示。第一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2023-06-27
    249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审理吗
    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审理吗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严谨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公正与公开这两大核心原则。尤为重要的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相关法规及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予以公告公示,否则便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什么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简易程序。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024-04-02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多久公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是现代化网络办公,警察办案基本实行联网了, 只要处罚出来了,就存入了网络,即交给你处罚决定书马上就备案了 ,现在只要向公安报案立案了, 24小时内基本上就可以通过公安网查到,且会发验证码给报案人自己查询,不满意还可网上投诉
    •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有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主要有: (一)责令停止发行证券; (二)责令停业整顿; (三)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四)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 (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 对行政处罚公示一般多久才结果公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6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 交警一般几天公布行政处罚结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按一般程序处理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24小时或者3天内作出处罚决定。
    • 法院行政处罚必须公布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关乎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和复议、诉讼时效的计算,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并不是简化到只有一份当场处罚决定书。由于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情况,所以与一般程序相比,简易程序的“简”在于可以省略立案审批、证据的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案件合议、处罚的事先告知或听证告知、处罚前的案件审核等环节。但是,有一些环节是不能省略的,如对日常检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