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1 08:13:27 429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茂名市一体化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步骤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步骤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
    2023-05-06
    269人看过
  • 德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15(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管理法》(2017年)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五十四条当事人未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第二条符合本目录
    2023-05-11
    43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如何办理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起施行)4、《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起施行)5,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四、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验收范围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不含高新区)(3)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审批手续已办妥;2。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的,必须经批准并办理征地、出让手续,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3。涉及林地的,必须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四)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行政许可申请[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2。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023-05-02
    382人看过
  • 云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符合供地政策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二、办理材料本人签名及签上申请日期;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法人签名并盖公章涉及委托的。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涉及委托的。无加盖土地测绘队公章。无属村民留用地划拨的提供。无适用收回国有土地后安排的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云安分厅,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
    2023-05-08
    317人看过
  • 德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办理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德庆县德庆大道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二、办理材料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德庆分厅或通过“德庆政务通”微信平台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
    2023-05-11
    387人看过
  • 建设用地可以划拨吗
    一、建设用地可以划拨吗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二、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1、农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直接转让为出让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
    2023-05-06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划拨用地步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划拨用地程序: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
    • 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走什么步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7
      划拨土地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其他的按照一般的办理流程处理,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 (3)领取相关文件,在前
    •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 建设用地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1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
    • 划拨住房国有建设用地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6-02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