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的相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50:12 105 人看过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一、购房定金能退多少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二、合作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合作意向书只具有表明双方有合作意思表示的效力,没有现实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则该合作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判决书中探视权的相关问题
    增加探视一方对子女的知情权,即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生活、学习、健康状况、思想等情况有知晓的权利。同时,增加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即与对方就有关子女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有共同决定的权利,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将原文中的内容改写成另一种表达方式,同时保持原意不变。根据题目要求,我们可以将原文中的“增加探视一方对子女的知情权”改写为“增加探视一方对子女的知情权,即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生活、学习、健康状况、思想等情况有知晓的权利”。同样地,将“增加重大问题的决定权”改写为“增加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即与对方就有关子女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有共同决定的权利,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我们就完成了对原文的改写。 探 视 权 增 加 , 子 女 知 情 权 扩 大探视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视、照顾和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
    2023-09-11
    4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相关问题指南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2023-05-10
    207人看过
  • 购买按揭贷款房屋的相关问题
    正在按揭贷款中的房子是可以交易的,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后交易,也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即可交易,抵押权人即为百申请按揭贷款的银行。《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
    2023-07-03
    366人看过
  •  事故认定书相关问题的解答:赔偿与保险篇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如果您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务必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二)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三)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
    2023-09-17
    235人看过
  • 四个关于工伤认定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
    2023-06-10
    331人看过
  • 处理股权确认纠纷的相关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支付受让资金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的、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未将其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履行签发、记载或申请登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股权确认纠纷有哪些类型股权可因设立公司、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受让股权、继承股权等方式而取得,这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间会有许多瑕疵或
    2023-08-16
    315人看过
  • 抽逃出资认定标准的相关问题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1、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3、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侵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逃避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哪些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
    2023-07-02
    398人看过
  • 未成年人贷款购房相关问题
    未成年人不可以贷款买房。由于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孩子不可以单独购房,而且也有明确规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家长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购房人共同署名。请求贷款买房的条件如下:1、年纪在18-60岁的自然人;具有安稳工作、安稳收入,如期偿付贷款本息的才能;贷款人的实践年纪加贷款请求期限不该超越70岁;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宅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住宅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份额为20%),并确保用于付出所购住宅的首付款;2、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典当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才能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确保人;3、贷款买房需求的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局);所在单位
    2023-08-06
    363人看过
  • 关于共同犯罪认定中止的相关问题
    中止共同犯罪的认定有:1、应该是及时的。共同犯罪的暂停可以发生在犯罪准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2、所有共犯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可以停止可以继续下去并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可以建立犯罪中止;3、必须有效。犯罪行为必须自动停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必须得到有效预防和阻碍。因此,如果共同犯罪者能够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切断以前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就是有效的。共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条件有: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客观性和有效性。1、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在犯罪实行阶段;2、行为人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3、客观上有中止行为;4、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
    2023-07-17
    374人看过
  • 购房定金协议的相关问题有什么
    购房定金协议的相关问题如下:1、应以书面形式约定;2、应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3、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一、定金超过20%有权退款吗定金超过20%的部分是不能够退款的,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超过20%部分,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因此双方在对合同定金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必须要对定金份额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二、定金最多可占合同金额的多少定金最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
    2023-03-29
    466人看过
  • 贩毒案件证据认定的相关问题
    贩毒属于高智能犯罪,慑于严厉的刑罚制裁,嫌疑人总是千方百计掩盖、毁灭罪证,同时采用“少量、多次、流动”的交易手段从事贩毒活动,除现场抓获外,不少案件,往往由于毒品罪资不存在或被告人翻供,审查认定证据困难。司法实务中存在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持有毒品人“主观上明知”和区分贩毒与持有毒品以及贩毒数量等疑难证据问题,笔者拟就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主要涉及的几个证据问题略抒已见。因为毒品不仅会给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是滋生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源,所以说我国也是严禁出现任何贩毒或吸毒的行为,如果发现了任何涉及到毒品的行为后公安机关都是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和定罪的过程中也是会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一、贩毒案件证据规定有什么?只要有当事人毒品交易的证据就可以认定贩毒。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
    2023-03-29
    81人看过
  • 购车欠条格式的相关问题是什么
    购车欠条格式的相关问题是:购车欠条格式首先应当写明欠款双方的基本信息、欠款的数目、还款时间和地点、欠款人住宅地址以及欠款人身份证号码,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其次,写明还款时间以及利息约定与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购车欠条格式的相关问题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2022-06-18
    155人看过
  • 购房认购书签订前必须注意的问题
    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调查开发商资质和预售证书;2、注意双方的基本情况,在认购书中,应该有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对于购房者,要注意检查卖方的位置是否填写了开发商的公司名称;3、注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即各方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太多或者太少。根据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购房认购书后怎样退购房定金对于该定金如果后面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该笔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买方。如果出现了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支付定金方违约的定金归属另一方,无法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2023-07-02
    333人看过
  • 相关注意问题:
    继承丧失
    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负责人在解答这个问题时表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这些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房产后需要转让交易的,需注意:“自2009年6月3日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予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税率为20%。”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及相关注意问题有哪些死亡赔偿金是对
    2023-08-16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关于购房定金及认购书相关问题的法律咨询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8
      签署了《认购书》并不意味着必须购买房屋,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认购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购房定金条款,那么这笔款项将不能退还给买受人。在现实生活中,《认购书》与《购房合同》之间存在预约与本约法律关系上的紧密联系。如果仅签署了预约性质的协议,那么本约并不一定能够生效执行。因此,签署了《认购书》并不等同于必须购买房屋,这仅涉及双方当事人在诚信商谈过程中的责任履行期限,直到本约正式生效实施为止。 如
    • 工伤认定相关证书的补办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2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保存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长达50年。
    • 想请教购房相关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积金使用需要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要求,如果现在还没有工作肯定是不享受这项福利的
    • 有认罪认罚书是否免于起诉的相关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会有案底。只要构成了犯罪就会留有案底,与是否认罪认罚没有关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也是会有案底的。
    • 关于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催促的相关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6
      您无需刻意催促警方尽早出具定责裁决书。公安机关将在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各项处理程序后的第10个自然日自动生成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值得一提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事故发生现场调查开始算起,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对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驭人员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也将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测和鉴定等操作,在检测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