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如何使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7:42:56 98 人看过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经过催告期,对方没有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权。

一、承包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承包合同不给钱的处理方式是: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工程总承包价款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三、怎样的情况下承包人能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以下情形承包商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

2、承包人不能施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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