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
一是国有财产;
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一、挪用公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的立案标准包括:
1、如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2、如果为进行非法活动,而挪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二、挪用公款后归还,还需承担责任吗
对于挪用公款后归还的行为,都会承担责任,但是承担责任的大小不一致:
1、将挪用的公款适用于自身非法的行为,以及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而且将其用于营利活动的,承担刑事责任;
2、而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如果三个月内没有还,则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三个月内还上了,则应承担行政责任。
一、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包括: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单位行贿罪怎样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一、客体条件。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主体条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无论是自然人主体还是单位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已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主观条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四、客观条件。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
(二)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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