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重复保险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37:52 250 人看过

如果类似本案的恶意重复保险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诱发部分被保险人采取上述被保险人的做法——重复保险,意图获得额外赔偿。3月3日,贵报刊登了刘欣同志的《重复责任应当按比例赔偿》一文。案件事实如下:一是运输公司与a保险公司签订了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同时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王某的司机王某,不小心出了事故。事故发生后,运输公司向B保险公司索赔并获得赔偿,然后向a保险公司提出索赔,a保险公司明知已收到B保险公司的赔偿,却拒绝赔偿,笔者认为“运输公司已向保险公司索赔”B为船上责任险,赔偿金额足以赔偿运输公司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保险赔偿原则,保险公司a在确认运输公司已获赔偿后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是合理的,“更规范的理赔措施应该是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笔者同意笔者提出的理赔措施。但如果类似本案的恶意重复保险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部分被保险人会被诱导采取上述被保险人的做法——重复保险,在事故发生后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意图获得额外赔偿。本案突出了以下几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责任保险难以适用保险法中的分摊条件,而重复保险分摊条件可以考虑修改为:“当保险赔偿总额超过法律允许的赔偿金额时,应当由保险人分摊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认为尚未达到重复保险分摊条件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各自的保险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怎么办?从理论上讲,如果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各自承担保单项下的责任,即不进行双保险分摊,势必违反损害赔偿原则,被保险人将获得比实际损失更多的赔偿。然而,这只是理论推理。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根据《保险法》规定,实行重复保险分摊,必须具备“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条件。但是,责任保险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只有赔偿限额(或责任限额,根据被保险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小和支付能力确定),没有保险价值的概念。而且,“各保险人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的表述不准确,可能导致误解,认为各保险人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所以允许超过实际损失,这显然不符合损害赔偿原则。因此,在责任保险中很难适用《保险法》中的分摊条件,可能会引起双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可以将《保险法》中的双重保险分摊条件修改为:“当保险赔偿总额超过法律允许的赔偿数额时,应当由保险人分摊损失。”,规定“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其责任的,有权按照其责任向未支付赔偿金额的保险人追偿”,恶意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作为警告。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但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不告知保险人补充保险的,将承担什么后果?由于我国《保险法》只规定了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而没有明确规定后果,这一规定是徒劳的。在实践中,申请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同一标的物并不少见。由于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非常被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复保险相关文章
  •  意外伤害险能否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具有交通意外保障的意外险可以额外提供赔偿。多数综合意外险里都包括交通意外保障责任,缺少这一责任的意外险,只能根据意外身故/全残保障进行赔付,会使得理赔水平大大降低。以生命和人身为标的进行投保,投保人不仅可以重复投保,而且可以获得两份以上的保险赔偿金。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具有交通意外保障的意外险可以额外提供赔偿。多数综合意外险里都包括交通意外保障责任,缺少这一责任的意外险,只能根据意外身故/全残保障进行赔付,会使得理赔水平大大降低。以生命和人身为标的进行投保,投保人不仅可以重复投保,而且可以获得两份以上的保险赔偿金。 交 通 事 故 意 外 险 能 赔 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交通事故意外险是一种为机动车驾驶人
    2023-09-04
    347人看过
  • 重复保险出险后不能获得超额赔偿
    原告庞某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000年2月,庞某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为2万元,期限一年。同年4月,庞某所在单位为每名职工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济南某分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期限一年。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向庞某出具了保险单。2000年7月,庞某家中被盗,庞某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并同时通知了两家保险公司。经现场勘验后认定,庞某被盗物品价值2万元。因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庞某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各赔偿2万元的要求。两家保险公司以庞某重复投保,造成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庞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各赔偿2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某与两家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庞某家中被盗后,保险公司理应按合同约定承
    2023-04-23
    407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险能否重复赔偿
    一、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险能否重复赔偿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二、工伤保险遵循哪些原则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4、个人不缴费原则;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三、工伤保险的作用有哪些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
    2023-06-15
    477人看过
  • 工伤造成残疾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一、工伤造成残疾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二)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二)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2023-06-07
    230人看过
  •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在有关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之中,倘若受害方主张其受损的机动车辆正处于货物运输或客运业务营运过程中的特殊状态,那么,他们就有权请求赔偿这期间由于车辆无法正常运营而产生的停运损失。然而,有责任落实此项赔偿义务的当事人并非仅仅局限于交通事故责任方,还包括了可能对此类情况负有责任的侵权一方。同时,保险公司也只在其未能尽到法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的前提下,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
    2024-08-07
    180人看过
  • 恶意欠薪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遭遇恶意欠薪,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解决恶意欠薪行为的对策如何有效应对老板、雇主的恶意欠薪行为笔者建议:一是立法部门有必要对恶意欠薪罪做进一步的解释或规定,以明确相关的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标准予以明确,恐怕会导致实践中的混乱。二是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机关不能消极坐等,而应根据适当的理解,正确运用恶意欠薪罪的法条,对恶意欠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三是劳动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也必须积极作为,包括帮助劳动者搜集欠薪者转移财产、逃匿、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证据,及时责令欠薪者支付劳动者报酬,等等。四是劳动者对政府不作为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因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消极怠惰而影响了恶意欠薪案件的立案、审理,劳动者有权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2023-08-11
    76人看过
  • 司机上车卸货意外死亡能否得到相应保险赔偿
    1.死亡赔偿具体指什么死亡赔偿,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规第37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由于司机上车卸货意外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相应赔偿应该参照相关劳动法。3.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三)从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
    2023-06-14
    47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流产是否应该得到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流产,国家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看守所等机关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原判在再审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执行,被害人才有权获得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无罪,原判已经执行的;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人身伤亡的。未婚流产有假吗1、未婚流产是有假的。在产假当中,不管是已婚孕妇,还是未婚的人,只要是在公司工作的女员工,在怀孕时是可以享受产假的,相对而言,对于未婚流产,也是有产假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2023-07-01
    462人看过
  • 加班是否应该得到员工同意?
    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里要清楚一点什么是强制加班,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邮政强制加班合法吗不合法。加班需要自愿与劳动者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都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
    2023-07-04
    403人看过
  • 非法用工的工伤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16岁少年小立(化名)在无锡某公司工作时,左手受伤造成九级伤残,为了得到相应的赔偿,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判决公司给付赔偿款7万余元。出生于1992年11月的安徽少年小立,于2007年12月离开老家来到无锡谋生。他来到某公司求职,当时公司没有仔细核查小立的身份情况,便录用了他,也没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小立被安排从事冲床工作。2008年3月,小立在工作时左手受伤,虽然得到及时救治,但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并且,小立的童工身份也亮明了。小立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受伤就是工伤,仲裁部门已作出了裁决,遂要求公司给付赔偿。公司则认为,小立受伤时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双方之间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无需按工伤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造成其伤残的,应向童工支付相关的赔偿待遇。小立至公司工作时尚未成年,在工作期间受伤致残,理应享受各项非
    2023-07-02
    156人看过
  •  抚养费是否应该得到偿还?
    抚养费纠纷可能导致子女抚养权问题,最严重后果是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拒不履行或妨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他人可能面临强制措施或刑事犯罪指控。如果抚养费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最严重的后果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还有可能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坐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抚养费问题法院解决措施抚养费问题一直是家庭法律关系的焦点之一。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判决、调解、仲裁等。判决是解决抚养费问题的一种常见方式。在判决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需求、福利等因素,判决支付给哪一方抚
    2023-11-04
    430人看过
  • 酒驾是否应该保险公司赔偿
    只有在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免责。驾驶人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逃逸现象;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一、肇事逃逸保险能赔吗肇事逃逸后一般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商业险一般不赔。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超车撞车保险赔吗超车撞车保险赔。只要不是故
    2023-03-29
    269人看过
  • 工伤能否获得双重保险赔偿?
    【相关案例】周某系湘潭某公司职工,受单位派遣外出期间因第三人全部责任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的此次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予以认定因工死亡,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被告湘潭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因而作出《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核定周某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等项目共计122171.95元。(该金额核减了周某家属因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之诉而获得的保险理赔款336870.05元)。周某家属与被告就第三人侵权与工伤损害赔偿竞合等问题产生争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说法】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家属已获得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和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五项,而被告核定其可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核减了侵权损害全部赔偿款之后的丧葬补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被告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将不属
    2023-04-23
    91人看过
  • 交强险重复投保能获得两份赔偿吗
    交强险重复投保不能获得两份赔偿,只能获得一份补偿。我国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的规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全称交通强制责任险,是我国于2006年7月1日发布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在投保本保险后,可以投保其他机
    2023-03-30
    13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复保险
    词条

    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本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保险期内向不同的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期间相同的合同的保险。 复保险的成立,通常以将复保险情况通知各保险人为条件,如故意不通知或欲谋不当得利,则复保险合同无效。财产复... 更多>

    #复保险
    相关咨询
    • 恶意重伤是否应该受到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必须查清楚是谁在恶意中伤才能追究责任
    • 司机上车意外死亡能否得到相应保险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您提到的情况,车辆是在静止状态时,司机上到散装水泥罐车的罐顶上敲击罐盖,被飞起的罐盖击中致死,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
    • 国内车祸重复赔赏保险是否保险公司重复赔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是全部项目,只是一部分项目可以兼得。具体可以委托律师
    • 受伤,已得到雇主赔偿,意外保险能否再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具体还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如果雇主对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话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
    • 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9
      当然应该得到赔偿,具体来说: 1,产权调换的情况下;拆迁住宅用房以期房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拆迁住宅面积和当地住宅租赁平均价格确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助费和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