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06:10 445 人看过

一、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解释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般车祸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在生活中中,我们会发现交通事故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尤其是现在的秋冬时节,各地都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给人们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开车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自身的安全问题,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了解相关的赔偿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追偿时效是多久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于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李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____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____区______道__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____赔偿原告陈____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____赔偿原告陈光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____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____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________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__________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____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____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3、右额硬膜外血肿;4、右额脑挫伤;5、左颞、右枕颅骨骨折;6、肺挫伤;7、鼻骨骨折;8、阴囊软组织损伤;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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