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公章纪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42:59 139 人看过

私自盖公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明显过错的,依法承担责任。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章私用罪立案标准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公章使用规定有什么
    法定代表人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一、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一、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三、管理部门不同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
    2023-06-26
    325人看过
  • 擅自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将承担什么责任
    擅自交付使用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由市住宅发展局或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1、新建住宅符合交付使用要求,但未按规定向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审核申请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新建住宅未按规定纳入住宅竣工配套计划,又未按规定配建市政、公用设施或者不按住宅竣工配套计划配建市政、公用设施的,责令限期补建并停止交付使用。逾期未补建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可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代为建设措施,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代为建设费用,并按代为建设费用的10%向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缴纳管理费;逾期未补建或者在补建期间擅自交付使用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并可按照擅自交付使用的住宅面积处以住宅建设配套费5%-1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擅自交付使用新建住宅,情节严重的,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住宅建设单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降低其房地产开发经营
    2023-06-10
    53人看过
  • 哪些法律责任与擅自使用有毒物品有关?
    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其职权予以取缔;并且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未验收擅自使用的后果有哪些《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法律对工程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如擅自使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工程,视为其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同意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自担责任,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缺陷提出抗辩的权利,再以其使用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应得到支持。实践中,适用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2023-08-15
    72人看过
  • 工程未验收擅自使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同时提到了几个专业术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合理使用寿命”分别是什么?发生争议的如何来确定?地基基础是两个工程专业术语的组合,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地基是指是指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地基按是否经过处理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经过人工处理);基础是指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主体结构一般是指对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构成直接影响的主要结构,如建筑工程中的承重墙、梁、柱;道路工程中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中的墩(柱)、承(桥)台、盖梁、预制(现浇)梁板、拱桥桥拱等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建筑物的主要组成部分,有一系列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规定,要求地基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主体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正常使用。合理使用寿命即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按国家或部颁强制性的设计
    2023-06-15
    215人看过
  • 擅自持有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私自卖别人车判刑具体如下:1、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别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占有别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规定处罚。私自卖别人车违法吗一、私自卖别人车违法吗1、私自卖别人车违法。具体如下:(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2023-07-07
    432人看过
  • 擅自使用公章签订合同犯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当事人是善意第三人,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私用单位的公章签订合同侵害单位的利益的,那么合同就不是合法的。企业的公章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有些企业财务在保管公章的时候比较粗心,或是没有做好安全措施让公章被盗用了。别人将盗用来的公章用于签合同,代表着公司的权益,于是企业主张这份合同无效。签合同如果是单位公章就有效,是私人签合同必须本人签字,私章不管用。现在的合同已成事实,想证明公章被盗,有报警记录,有为警方提供线索,监控录像,必须得有证据证明公章被盗造成的损失,不然都造成损失了就说公章被盗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以后都这样,社会公平以及正义就丧失了。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行为
    2023-04-10
    234人看过
  • 影楼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该承担什么责任
    浙江武义县6岁儿童宋某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一家影楼的负责人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这也是当地首例肖像权纠纷案件。日前,浙江武义县法院审理了此案。宋某诉称,因王女士觉得宋某生性可爱,便与其母亲达成协议:由影楼工作人员带宋某到金华市一知名影楼拍摄艺术照,如果拍摄效果好,则留一张比较大的相片供王女士影楼作为样本使用。可是,在宋某被带去拍照后没几天,宋某的家人便发现王女士在没有征求宋某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已将宋某的照片印刷成广告本4000多份在社会上散发。此外,王女士还将宋某的照片外传,宋某的相片已被金华另一影楼制作成广告图片放在街头一大型广告栏内,严重侵害了宋某的肖像权。原告请求判令王女士在立即停止肖像权侵犯行为的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2万元,并向宋某赔礼道歉。对于王女士将宋某照片印刷成广告本的行为,法院予以认定,并认为该行为显然具有赢利的目的性,在未经宋某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系擅自使用他人肖像
    2023-06-13
    438人看过
  • 擅自使用公章的情形会构成犯罪吗
    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犯罪,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目的和程度来判断。私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但私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为(如挪用公款罪、私放在押人员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按那些罪处罚。取证可以调取监控,或是问责相关责任人或使用人。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能根据公司内部规章给予内部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公章丢失如何补办?首先,及时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或公章遗失发生地的的公安分局治安科特种行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报案、登记废止。注意:1、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2、同时查询公章编码。(可查到以前盖章文件查看,或公安窗口查询
    2023-02-19
    474人看过
  •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法律责任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自行设立保险公司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有特殊性的行业,不仅专业技术性强,而且其经营管理方式也与其他行业有显著的区别。它以订立保险合同、向社会公众吸收保险费的方式聚积保险资金,同时承担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者发生疾病、死亡等情况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经济补偿,帮助他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责任。为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险法对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作了规定:1.行政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2.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构成犯罪的
    2023-06-09
    390人看过
  • 私刻公章使用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私刻公章使用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对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如果私刻的是国家机关公章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私刻并使用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私刻公章怎么取证应当调取有关监控录像、录音、内部审核文件是否完善、证人证言等举证对方私刻公章的行为;私刻公章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会处以拘留并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不同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分辨私刻公章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刻章的单位受人指使也要承担有关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
    2023-08-09
    41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擅自使用童工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呢,单位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
    2023-02-20
    71人看过
  • 民法典的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是什么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是指质权人放弃其因享有质权而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质物受清偿的权利的行为。质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质权。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放弃质权应当明示。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或者怠于行使质权的,不能推定为质权人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是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取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因质权人放弃质权而消灭
    2023-06-19
    225人看过
  • 违反纪律规定的公款使用情况分析
    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按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2022年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5
    320人看过
  • 工厂擅自离职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每个企业都在尽力追逐那些能产生核心竞争力的人才,这也是促成人才在企业之间频繁流动的根本原因。国家在鼓励人才有序流动的同时,也规定限制无序的流动或违法流动,这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本文将谈及的企业职工擅自离职。在发生企业职工擅自离职,尤其是企业技术骨干、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擅自离职时,如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已引起了大多数企业的重视。所谓“擅自离职”,是指职工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定或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在未经单位批准或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所在单位的行为。(一)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动离职处理。(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2023-03-28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擅自使用公章犯罪使用假公章犯什么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私刻公章怎么定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ab擅自使用他人公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所在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罪,AB属于公司的员工,如果在明知属于违法的前提下适用也同样构成犯罪。 2、如果AB对公司盗取的情况不知情,或没有使用,那么还是不能构成犯罪的。 3、如有其他问题。
    • 工程未验收就擅自使用要负什么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5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法律对工程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如擅自使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 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工程,视为其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同意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
    • 2022年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5
      单位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责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其职权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公章使用规定有什么的,规定是什么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