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的人是否有资格在工地上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43:18 263 人看过

超过60岁能上工地。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只要工地需要,是可以在工地上班的。但是该老人和工地的关系,不能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规调整,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了伤害,不能按工伤进行认定,可以按人身损害,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超过60岁认定为工伤吗

超过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2、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农民工超过60岁能进工地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只要工地需要,还是可以在工地上班的。但是该老人和工地的关系,不能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伤害,不能按工伤进行认定。如果是正规的用工合同的话是不能的,年龄大的上不了工伤意外险。一、工地干活意外死亡怎么赔偿工地上意外死亡家属会领到6个月该地区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费。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有赡养关系的老人将领到抚恤金,配偶领到本人工资40%,其他人领到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可以领到40%,但所有人加起来不能超过去世人员的工资。另外还可以领到48个月到60个月该地区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地工伤怎么赔偿呢?建设工程领域相对比较复杂,现实中,施工单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受伤了,索赔往往十分困难,施工单位和这些分包、转包单位通常互相推诿,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
    2023-06-20
    408人看过
  • 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否认定工伤
    一、具体案例2013年7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滨人社工伤认案字[2013]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在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从事门卫的王某某,于2012年4月25日从家驾驶电动车到单位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认定王某某为工亡。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人社工认案字[2013]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13年9月23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2013]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理由是1、被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
    2023-03-19
    377人看过
  •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
    超过六十周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些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出去,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精神,应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一、装修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分两种情况处理:1、对方是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只是没有和劳动者
    2023-03-23
    306人看过
  • 超过60岁能否认定为工伤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一、没有劳动关系该怎么认定工伤首先我们知道,要申请工伤认定,原则上受伤职工首先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获取劳动报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某些领域的劳动者特意做了倾斜性保护。该保护性规定突破了工伤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条件限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该用工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1、用工
    2023-03-09
    200人看过
  • 超过60岁能否入工伤保险
    超过60岁的人应当是退休人员,依法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不再具有劳动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所以没能享受到工伤保险;按现行的规定,如果是农民工,超过六十岁,因工伤受到伤害,也是可以按工伤属处理的。一、超过退休年龄能否申请工伤超过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55岁了还能交社保吗1、如果是首次参加社保的人员,交社保的最高年龄受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男性超过60岁,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干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再办理参保手续了;2、对于非首次参保人员来说,买社保是没有最高年龄限制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不办理退休,还想继续交社保,也是可以一直继续交的,没有年龄限制。社
    2023-02-21
    221人看过
  • 超过60岁可以作工伤认定吗
    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应当看具体情况而定。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算工伤假的吗?如果劳动者已经申请了停工留薪,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算作工伤假;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二、工伤鉴定流程怎样走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两个概念,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工伤鉴定这个概念,工伤鉴定应指的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程序。根据我国《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2023-06-25
    29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超过60岁是否属于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未满60
    • 60岁以上仍然在工作,是否有误工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5
      六十多岁了,但是还在工作,有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保安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安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保安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
    • 超过60岁是否能认定工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30
      1、超过60岁不认定为工伤,年满的职员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得申请工伤认定,受人侵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以下职员之间为劳务关系: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其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