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13:21 321 人看过

1、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质量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及时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的监管。禁止任何机关、公营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排他性的单位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第三十四条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可由省级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日起15日内提出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确定合格的质量监督人员,实行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并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的质量监督人员应当是具有工程质量监督设计或者施工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质量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应当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业主申请后15天内对质量等级进行验证。申请合格或优良的,颁发建设工程质量证书;申请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修理、拆除、改建。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申请质量监督的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批准。第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问题的情况有三种:一是施工过程中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竣工验收中发现问题。二是建设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建设单位涉嫌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三是购房人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不参与施工过程,不能直接对检验审批和分项工程进行评估。由于检测方法的限制,相当一部分检测项目不能通过事后的检测方法进行评审。因此,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问题是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往往是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如何判断验收数据的真实性成为鉴定的关键。从工程实践来看,如果所有的验收资料都不能通过验收,那么几乎不可能认定一个项目完全合格。估价人员接受委托时,原告、被告最好在竣工资料中确认无异议部分,尽量缩小对方法质量的异议范围,双方商定检验方法。

对于简单的施工质量评定,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别对竣工内容进行评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鉴定,以确定其是否合格。

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鉴定时,也要注意鉴定的及时性。”“模式质量验收标准”未规定该标准在竣工后适用的时间。一般认为,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然而,许多质量纠纷发生后,一段时间的使用。此外,由于争议,未完工的工程被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了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知道哪些指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钢筋间距、构件尺寸、混凝土蜂窝等几何量一般不随时间变化;混凝土、钢筋、砂浆等材料的强度短时间内变化不大;砌体和混凝土的裂缝不发生变化。钢筋锈蚀(屋面未完成,油漆层未做)与时间有很大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一)计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二)大中型工业、商业、交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三)成片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贷款的工程;(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的工程项目,也可以实行监理。第五条监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第六条组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与承担监理业务相适应的监理手段和固定场所;
    2023-04-22
    310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一、小区内建电动车棚是违建吗小区内建电动车棚,如果没有取得相关批准则是违建。不管在任何地方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都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建设。建筑完工后,还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门对建筑物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投入使用,否则就是违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二、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质期和缺陷责任期都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设定的,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的期限长短不同,确定方式不同。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如下:第一、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期限不同: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质量保
    2023-03-26
    65人看过
  •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每个地区基本都有独立的开发商,不管是作为开发商,还是户主。一直都有因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出现的一系列事故,为了避免和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一些关于质量问题的规定和处罚,大家可以一起看一下。《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二十六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2023-04-13
    296人看过
  •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技术规定等,其主要目的在于对工程的安全等特性综合要求。那么什么是工程质量?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答有关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等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介绍到此。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
    2023-04-13
    305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云南省位于我国云贵高原之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并且地壳运动非常活跃,云南时常发生地震等地质活动。所以,云南省的建设工程质量要求非常的高,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云南的特殊地理条件,保证云南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当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标准规定。那么,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一、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等工程建设和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建设工程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等综合要求。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领导
    2023-04-13
    421人看过
  •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控制相结合的保障体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建设应当实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技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建造优质工程。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第六条经立项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质量监督。其中,
    2023-04-13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 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23条有什么新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城市规划、公安消防、、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的竣工认可申请,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出具是否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城市规划部门作出的认可意见应当签署在《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及附件名称栏中。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