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土地征收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9:25:16 222 人看过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本土的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是什么

1、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处理:

1、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婚姻自由的概念解读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在离婚诉讼中,没有人会先起诉,只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另一方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公民提出离婚,谈判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任何一方威胁或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是违法的。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将首先区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据《刑法》257条规定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
    2023-07-03
    457人看过
  • 土地征用概念有何规定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补偿为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在土地征用关系中,征用方必定是国家。只有国家才具有这种权力,除了国家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征用土地。国家征用土地是通过国家的行政强制力实现的,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的需要,不得阻烧。土地征用的标的物,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只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才采取征用的办法。国家为了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时,就谈不上征用,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无需自己征用自己的土地。土地征用的结果是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国家通过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使集体土地变为国家所有,被征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
    2023-06-29
    414人看过
  • 土地征收规定的变化:新土地管理法解读
    1、明确征收范围,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2、提高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的内容中包括了: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指定的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所有的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
    2023-07-04
    352人看过
  • 征地违规的概念
    建设用地
    违法征地就是指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征用农村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农村土地的征收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征地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如果土地被非法征用,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征用土地包括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征用土地、超出征收范围征收土地、弄虚作假取得土地征收资格等。违法征地怎么看违法征地是具有严重的具体危害性的,具体如下:1、违法征地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和谐社会的发展受到阻碍;2、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3、违法征地很容易导致土地浪费;4、违法征地容易使政府的公信力降低,容易产生人民不相信政府的现象;5、违法征地是利益的驱使,也会让土地的使用者得不到法律规定的补偿,从而降低其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
    2023-07-01
    96人看过
  • 土地征用的概念是什么?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概念是什么,征地程序的工作步骤是什么?1。土地征收的概念是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强制购买和使用非国有土地,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上。其次,将征地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和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征地通知书、征地确认书和听证通知书,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征地补偿登记、征地通知书和安置通知书,具体程序如下:1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项目的目的和地点。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征地调查确认]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研究所应当共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类型、规格、数量被征收的,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
    2023-05-08
    490人看过
  • 土地租赁和土地征用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土地租赁的概念及其与土地征收的区别。土地征收是国家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土地租赁权是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一次性转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出让成本,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称“地价”,由土地使用单位一次性支付。此外,每年使用者都要向土地出让方缴纳费用。土地转让的期限各不相同。转让期满后,国家有权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返还国家。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实行土地使用“租赁制”,即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一般为50年)一次性转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征用也称为“土地征用”。土地改革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的一项措施。被征收的土地没有价格,其余的土地分配给除公有制以外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很少的农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征收范围为:(一)农村宗祠、寺庙、寺院、教堂、学校、团体等公共用地;(二)农村工商业用地;(
    2023-05-08
    112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责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其特征有:(1)法定刑;(2)强制性;(3)无偿性。(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公用征收,它是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们同是行政主体征收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强制手段。但两者亦存在着区别:(1)行政征收是无偿的,它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而公益征收则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只有在预先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补偿的前提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征收。(2)行政征收是相对固定的、连续的,行政主体一般都是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进行,法律的规定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且只
    2023-06-06
    317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及其解释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河北土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7-02
    66人看过
  • 征地赔偿概念
    房屋征收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地赔偿款如何分配征地赔偿款关系到民生问题,它的分配也是大家最关心的。一般有三种分配模式:1、大体是遵循谁的耕地被征用,谁领征地补偿款的标准,一般是采用一次性发放补偿金方式,其中关于承包土地的补偿金一般归实际投入人所有2、关于集体用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还有些村集体是将补偿款作为改造荒沟平整土地等公共工程的费用,或者转投新型项目比如开发农村生态旅游业、农村养殖业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
    2023-08-05
    398人看过
  • 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与意义——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从税收的起源与本质考察,税收在任何时期都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标准,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无偿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然而,在这一特定的征纳关系中,市场法人主体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总会采用各种方法来使自己的纳税最优化。不管这种欲望和要求在政府看来是多么不正确,但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税收和税收筹划犹如一对孪生姐妹,几乎同时降临于这个世界。其中,国家税收早已形成一门学科而被广泛传播,并且得到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在国外企业中广泛运用,在我国尽管被一些纳税人所尝试和实践,但由于种种原因,以致长期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暖昧地位。究其原因有:(1)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范畴及内涵没有真正理解,长期把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混为一谈,视为非法,使众人对其敬而远之;(2)国民纳税意识淡薄,税务人员素质低下,征纳双方对各自权利与义务,以及
    2023-06-07
    27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及补偿法律问题一、土地征收的概述
    一、土地征收的概述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征收通常是所有权的转移,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土地征收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世界各国都设置了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土地征收具有下列特点:1、征收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只有国家才享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实际行使土地征收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外代表国家具体行使此权。2、土地征收是国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而是基于国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
    2022-04-11
    400人看过
  • 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域税收管辖权,也称为收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或属地税收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它强调按收人或所得来源地点,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人或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境内的财产行使征税权。收人或所得来源于哪个国家,财产存在于哪个国家,则根据该国地域管辖权范围的要求,由那个国家进行征税,而不考虑跨国纳税人的居住地和国籍,对于跨国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其居住国和国籍国是否征税,都不属于本国的地域管辖权实施范围。即对其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可以不征税。
    2023-06-07
    215人看过
  • 定期定额征收的概念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它是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对账簿、凭证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税务机关无法查实其营业额的小型个体工商户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帐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
    2023-05-05
    19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2022年解读
    土地征收补偿2022年最新标准: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5、青苗补偿费,能收获的不予补偿,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6、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7、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8、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北京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
    2023-07-13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概念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8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
    • 闲置土地的概念不理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 土地批租是什么概念?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批租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即政府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而土地征收就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过程。
    • 法律解读对法院执行的概念如何理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
      理解法院执行的概念,法院执行庭在法院的地位比其他民事庭等级别要高,一般都叫执行局,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到位中间环节多而且有的周期也长,难免会有漏洞。所以有的法院把执行局拆分成几个处,查控处,处置处等,把权力分散加上信息化等手段来杜绝不良现象。我们团队目前在做法院执行公开、案款管理的相关项目,把执行的各个流程节点信息对当事人公开,今年中央提出司法体制改革,所以我相信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及信息化的介入,司法
    • 农村征地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征用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用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