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是否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我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如下方式确认:如实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房屋赠与是否适用于宅基地?
270人看过
-
宅基地上无房屋,是否有补偿政策?
3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否限制城镇户口?
121人看过
-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父母宅基地子女可否申请?
90人看过
-
50年产权城镇住宅用地政策
315人看过
-
遗嘱是否适用于宅基地继承?
241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宅基地的现在是什么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5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
-
余江城镇宅基地利用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建设住宅,应当使用国有土地。在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建单家独院的住宅,必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非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
-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否适用于城镇户口子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2农村宅基地是指村集体所有,分配给每户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城镇户口子女无法继承。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去世后,其生前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收归为村集体所有。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并不属于村民私人所有,更非遗产范畴,故不能独立或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仅可予以遗产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所建筑的房屋,然而现今普遍遵循“地随房走”原则,故继承了宅基地上房屋者,亦同时获得了该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
-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9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根据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不能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能否继承参照以下内容: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因此限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流转
-
是否有房屋的宅基地属于房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4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政策,宅基地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属性,其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在法律的规范下,村民虽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并不具备所有权。 然而,村民对于所居住的房屋仍然享有独立的所有权。此外,除了依据相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为国有属性外,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其余应归属于当地农民集体所有。同时,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等也归属于农民群众集体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