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没生效就再婚,婚姻登记机关成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8:34:18 370 人看过

[核心提示]

一对夫妻刚刚在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一方提出上诉,判决尚未生效,男方就和第三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并声明自己已离婚现在未婚。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女方将婚姻登记机关告上法庭,认为办理结婚登记应属无效。2月23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一审刚判离婚就再婚

李某与王某于2001年11月8日登记结婚。2007年5月25日,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但王某提起上诉。2007年8月28日,该离婚案件正在进行二审诉讼期间,王某和第三人向某区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同时声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为“离婚”。当天,某区民政局经审查,认为王某、第三人符合结婚条件,遂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李某认为某区民政局在王某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应属无效,于2007年11月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无效登记”。

判决未生效再婚无效

一审法院认为,某区民政局具有作出结婚登记行为的法定职权。王某、第三人持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并在签字声明“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后办理结婚登记,虽然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但由于当时真实的情况是王某与李某尚未离婚,仍属于王某有配偶的情形。某区民政局认为王某、第三人符合结婚条件,作出准予登记行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三)项“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规定,系无效登记行为。法院判决确认某区民政局2007年8月28日作出的准予结婚登记行为无效。

不能全信“本人声明”

宣判后,某区民政局不服,认为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状况的主要依据是其本人书面声明。王某已签字声明“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故民政局对婚姻登记的审查是符合规定的。

李某辩称,在婚姻登记时,王某的户口状态为已婚,而登记机关仅凭王某的本人声明就认为其已离婚与事实不符,故原审判决确认无效是正确的。

市法院认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当事人声明为“未婚”而户口簿登记状态为“已婚”,就不应单纯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而不尽谨慎审查义务,因为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是“主要”依据本人的书面声明,并未规定“只”依据本人的书面声明。该《意见》所称的书面声明应为有效的书面声明。

目前,结婚登记只能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可以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如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再婚时本人应出具离婚证;如当事人在法院办理的离婚,在再婚时应出具已生效的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本案中,区民政局仅仅根据王某本人书面陈述的说明即认定婚姻状态为未婚,为不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婚姻登记,明显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市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婚姻登记机关应细致审查

市法院行政庭法官王继东告诉记者,从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起,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但这并不等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义务也得到简化。《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本案中,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时既然已注意到王某的户口簿上写明的婚姻状态为已婚,就应当尽到实质性审查的义务,要求其出具反驳户口簿登记为已婚的有效凭证,但登记机关却以个人的声明作为否定的依据,作出了当事人系未婚状态的认定,明显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婚姻登记行为是关系公民婚姻的大事,婚姻登记机关则是处理公民婚姻的主要机关,其对登记行为的审查原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婚姻状态、财产状态,依据法律规定及日常生活法则,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婚姻登记行为尽到实质性审查的义务。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在再婚时应出具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并证明裁判文书为已生效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判决相关文章
  • (一)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达成了共识,即达成离婚协议,那肯定是不难离婚的。只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现在要离婚去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
    2023-08-04
    241人看过
  • 关于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审理婚姻无效吗?
    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法院。法律规定,如果夫妻间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和禁止结婚的亲属登记结婚的行为。那么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关于婚前隐瞒病史婚姻无效吗关于婚前患病不属于无效的情节,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值得注意的是,出于尊重婚姻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在双方充分了解并相互接纳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这种婚姻关系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
    2023-08-01
    283人看过
  • 判决离婚后再登记结婚可以吗?
    可以,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
    2023-03-19
    78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是不是就是不给登记?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则根据当地的变通规定确定法定婚龄。四、双方或者一方尚有一段婚姻关系未结束。一、结婚应当满足什么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结婚: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结婚的年龄。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大学生能不能结婚在校大学生如果达到法定婚龄且符合其他结婚的条件的是可以结婚的。关于法定婚龄我国规定,男
    2023-02-19
    202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相关发条的参考:《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
    2023-06-11
    469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吗
    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不是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只有法院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法律规定,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一、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禁止结婚的条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存在法律规定禁止的情形的,不能结婚的,被禁止的情形有违公序良俗、也不利后代健康。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的、受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二、婚前隐瞒债务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婚姻的成立,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有效条件而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能导致婚姻无效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几种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前隐瞒债务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都不能导致婚姻无效。三、跟近亲结婚犯法吗?近亲结婚犯法。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内想要结婚的,都是违法行为。并且婚姻登记部门不会给予办理结婚
    2023-04-11
    289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吗
    离婚能否在婚姻登记地立案取决于情况。婚姻登记地不是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浙江省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单位名称电话号码单位地址备注杭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0571-85152671杭州市下城区戒坛寺巷21号宁波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0574-87228084宁波市育才路265号温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0577-8863952888639628温州市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4幢2楼嘉兴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0573-2081731嘉兴市紫阳街125号湖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0572-2051005湖州
    2023-08-09
    92人看过
  • 离婚登记与再婚登记的关联性
    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明。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户口本显示离婚,再婚登记可以不带离婚证吗不可以。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07-10
    102人看过
  • 婚姻登记处行政判决有效吗?
    有法律效力,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无效是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诉讼离婚主要是民事判决书生效,在行政案件中是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离婚有判决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一、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去婚姻登记处吗?结婚证补办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要去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
    2023-06-27
    306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
    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后,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一、复婚要哪些证件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二、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复婚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
    2023-03-04
    183人看过
  • 北京婚姻登记机关一览
    北京婚姻登记机关一览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处朝阳区华严里8号楼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1层62028454东城区婚姻登记处东四十三条53号东城区社会服务中心2层84012494西城区婚姻登记处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66206310崇文区婚姻登记处法华寺南里甲8号楼2层67174815宣武区婚姻登记处宣武区广外红莲北里10号63268027朝阳区婚姻登记处劲松中街四区405楼加吉庆里3号67785618海淀区婚姻登记处西苑操场15号62532490丰台区婚姻登记处丰台镇幸福街2号63817615石景山区婚姻登记处杨庄西路幸福院内88928048平谷区婚姻登记处平谷区丰路3号,小渔阳饭店东南200米69980569顺义区婚姻登记处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69421230昌平区婚姻登记处政府街37号69746042大兴区婚姻登记处黄村镇兴政街36号69244184房山区婚姻登记处良乡西路10号,社区服务中心
    2023-06-11
    64人看过
  • 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2003年公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要求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于涉外、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问题,《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住户口所地的姻登记理结登记。
    2023-06-11
    457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和程序
    法定结婚年龄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1)办理婚姻登记;(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4)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
    2023-05-05
    211人看过
  • 主张婚姻登记无效的被告是谁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都是案件的当事人,除了当事人以外还包括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但对于利害关系的人也是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只是针对于当事人的亲属才有资格提出。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了避免过多地干预当事人的私生活,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要加以限制,原则上应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范围内。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见对以重婚为由申请
    2023-02-18
    6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离婚判决
    相关咨询
    •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是不是就无效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4
      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一种情况重婚; 第二种情况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第三种情况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
    • (一)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1-29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达成了共识,即达成离婚协议,那肯定是不难离婚的。   只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 无效婚姻宣告机关的登记机关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02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不是婚姻登记机关,是法院。民政部门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以下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无效婚姻虽然是“自始无效”,但并非“当然无效”,一定的宣告程序是必须的。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由谁进行,有的文献说既可以由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和被登记结婚有关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8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 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则根据当地的变通规定确定法定婚龄。 四、双方或者一方尚有一段婚姻关系未结束。
    •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还需要登记档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