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收购是不是要全体股东同意
公司收购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只需要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即可。公司收购应当进行公告,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收购的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不同意股份是不是能转让
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则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可以进行转让;
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则如果其他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就不能转让股份,如果经过了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剩余股东不同意的也可以转让股份。
注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也就是说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他们不购买被转让股份的,则此时不需要经过他们同意也可以转让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股东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股东是指在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有的股东如果滥用权利或者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涉嫌犯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法》中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公司法全体股东同意是否有效
478人看过
-
公司是否能够同意股东提出的收购股份要求?
142人看过
-
经过股东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496人看过
-
股权收购权:股东是否能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118人看过
-
公司担保需经全体股东同意么
103人看过
-
收购全部股权是不是收购公司,怎么规定的
87人看过
-
公司并购股东要求股东同意,股东会不会收购公司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不一定。也有可能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
-
-
清算公司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2清算公司是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的。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此时是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是需要出具相应的公司破产清算报告的。
-
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能成立分公司?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18设立分公司必须得到股东的批准与同意。原因在于,股东拥有参与和决策公司重大决策事务的权限,因此分公司的设立自然也属于这个范畴之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分公司在设立之时应向公司注册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并依法获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它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将全部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的定义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各个方面都受到总公司的直接管辖,且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
网上全流程全体股东签名吗?股东会决议是否要全体股东同意?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并非如此,例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