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经济纠纷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45:27 477 人看过

1、根据民事诉讼法地区管辖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向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合同中,如果发生纠纷被某法院起诉,如果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水平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以向已经选择的法院起诉。

由于经济合同的纠纷,由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书面合同中,也可以选择事件的管辖法院,例如事先规定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址、合同签订地址、目标地址的法院管辖的铁路、道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由运输起点、目的地或被告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水平管辖的规定,一般经济纠纷事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起诉的重大涉外事件和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达到一定诉讼目标金额的事件,对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市有重大影响。达到相当大的诉讼目标金额的,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常见的经济纠纷有哪些

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四是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到哪儿说理呢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可有如下具体办法解决:

其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其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单位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其四,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在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发生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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