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对新单位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51:41 192 人看过

前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对新公司合法吗?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新公司与前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当雇主招聘时,雇员可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涉及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创业生产或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注意哪些信息?

P>(I)基本信息审查

在新劳动法的框架下,雇主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业、资格(如英语水平证书)、荣誉、工作经验和其他基本信息,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比对,并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

为了检查身份信息,雇主人力资源部可以将身份证原件与申请人的复印件进行比对,也可以与互联网进行比对。目前,互联网上有很多身份证号码验证软件和网站进行验证。p>例如,检查学历和专业信息的方法有很多:一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进行审核;一个是由中国教育部发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二)劳动关系状况回顾。《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未解除或者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必须及时确定是否确实解除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因此,在招聘过程中,除新员工外,用人单位还应检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申请人与任何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如果雇员无法提供,雇主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公司的联系信息或参考资料,以核实其工作背景。只有通过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才能避免因聘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而承担连带责任(三)竞业限制审查。对于掌握某些商业秘密的知识型、技术型或管理型候选人,雇主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争限制条款或签署竞争限制协议。因此,在招聘此类人员时,雇主的人力资源部必须审查雇主是否与其他雇主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只有在确认拟聘用员工不承担上述义务后,才能与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雇主可能违反上述协议,并成为被告。因此,候选人的原雇主可以起诉法院

(IV)其他信息审查

雇主可以根据需要了解申请人的其他重要信息,如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他们所知道的信息应当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不得涉及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否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知识是小员工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新雇主与前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招用时,劳动者可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涉及保密协议,则不能向新雇主提供。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lyba.com上的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原单位重新签合同合法吗
    一、原单位重新签合同合法吗在法律层面上,企业变更名称并不会对新签订的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关于合同有效性的判断准则如下:首先,行为人应有适当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意思表达必须是真实明了的;再者,签订的合同不得侵犯到国家法律及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最后,订立合同时,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表述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原单位社保没有退出怎么办在履行完辞职流程之后,员工需要领取自己的离职证明书、社会保险手册以及医疗保险缴纳凭据。随后,首先需要前往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失业身份注册认证;其次再携带相关资料走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进行社保转移处理,便可独立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责任。一旦与原用人单位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其协助办理个人
    2024-07-23
    488人看过
  • 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新单位上班么?
    旧劳动合同未解除,在不影响完成现任职单位的工作任务且现任职单位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和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新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如果劳动者兼职并因此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处理好会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处理不妥,则可能引起劳动争议和经济损失。企业做好双重劳动关系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某些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3)对员工的工作
    2023-06-26
    202人看过
  • 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能否在新厂工作
    一、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能否在新厂工作合法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能在新厂工作。是可以入职新的单位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没有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这在操作过程中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所有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的情况下都是明令禁止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如果新用人单位发现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呢也可以开除员工。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如工作三年的,那么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但是工作六个月但是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另一方;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及交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2023-09-09
    393人看过
  • 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入职新单位相关法律规定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
    2023-02-11
    1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单位和社保单位不一致合法吗
    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还是一致好点。根据有关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23-03-24
    26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是否还有责任?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在劳动仲裁时效内进行主张,超出劳动仲裁时效的不能主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裁员是劳动合同解除吗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2023-07-04
    31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是否须出具证明
    一、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是否须出具证明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须要出具证明。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约的同时出具解约证明;如果单位不出具该证明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关于员工的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未
    2023-09-24
    100人看过
  • 劳动法对事业单位合同工的规定
    事业单位聘用制单位和员工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劳动法》对于加班的规定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2023-07-24
    1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单位代签合法吗,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怎么办
    劳动合同单位代签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在此之前是有经过授权即可。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的,如果造成劳动者的损失,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一定的金额。一、劳动合同单位代签合法吗劳动合同单位代签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在你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如果经过本人授权则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怎么办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2022-07-30
    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能否在单位签订新的合同?
    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立马走人吗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劳动者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19
    275人看过
  • 交社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吗?
    一、交社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吗?交社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不合法,损害职工利益。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社保断交多久就失效了社保断交多久都不会失效。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停交后继续参保,之前缴纳的社保就会自动续上,不会因断交而不能参保,更不会因此而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2-12-03
    66人看过
  • 是否需要向新单位报告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
    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1日起贯彻执行。原《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京劳职安发〔1997〕303号)、《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有关问题的解释》(京劳职安发〔1998〕164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补充规定》(京劳职安发〔1998〕266号)及《关于企业职工若干问题
    2023-07-04
    3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员工为在编制内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国家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
    2023-07-27
    3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单位名称原单位姓名有影响吗
    单位名称变更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还是原来的可以。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公司换法人代表工人是否得到赔偿公司换法人代表,工人不会得到赔偿。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劳动者和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员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具备三个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什么必备内容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哪些必备内容:(一
    2023-06-21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与原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您说的这种情况,原劳动合同一般是要重签的,因为劳动者是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新劳动合同关系,但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新公司对你们以前工龄的认可,在以后您如与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是可以依法将以前的工龄合在一起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就工龄计算做出明确约定予以连续计算的,应予认可。1、。《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
    • 单位名称变更是否需要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0
      单位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还可以是原来的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单方调动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2
      若职工遇到企业擅自调岗的情况,那么职工提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6
      有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合并或分立等情形,只要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那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该继承该劳动合同。
    • 对于原单位做法是否合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工资是奖金的另一种称呼,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因为员工工作原因全部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规的。是否合法应由以下因素决定: 1、关于扣减绩效的规定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就不合法。《》和《》中有规定。 2、你在入职前是否告知你关于绩效工资如何扣减的规定,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对你来说不合法。《法》中有规定。 3、关于扣减职工绩效工资是否向职工告知并提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