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条款是否可以修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3:20:36 389 人看过

离婚时协议赠与的房屋一般不能撤销。

单纯的赠与行为与离婚协议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赠与合同时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而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如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协议可以撤销。撤销的方式有: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

2、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
    不可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不能反悔。《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债务反悔是否可以更改可以,但是,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具体情形是: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
    2023-07-05
    102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上诉人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被上诉人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上诉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要根据情况确定:1、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2023-07-06
    224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离婚协议书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更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必须持有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书去哪可以更改?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也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但是可以至公证处进行公证也确保减少日后出现纠纷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
    2023-07-04
    341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吗离婚协议有效吗修改协议书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
    2023-02-23
    397人看过
  • 关于离婚协议的房子是否可以执行
    夫妻离婚对于房屋所有权的约定,未办理物权登记亦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而且,物权具有公示公信力,当事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也不具有对外效力,不应对抗外部的当事人。一、房子公证不过户有效吗房屋办理了公证但是没有过户这样的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必须要进行法定的物权变动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而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房产继承判决书过户有时效吗继承类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某一当事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时,物权变动的效力自判决书生效时就发生了,即使不办理过户,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也已经是该当事人的,所以何时办理房产过户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法律一般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是出于物权公示的要求,最好还是即使携带判决书去产权登记
    2023-03-10
    142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所有权是否可以被继承或赠与?
    离婚协议房产所有权可以阻止执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产权的协议能否排除执行,不仅要根据权利的外观进行一刀切的否定,还要从债权的性质、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局外人的过错、价值冲突和权衡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换句话说,能否阻止强制执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协议书必须公证才可以执行吗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的发生效力的法定要件,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写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经过冷静期,民政局发给离婚证后就开始生效,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2023-07-03
    340人看过
  •  父母与子女之间关于房屋赠与的协议
    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 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3. 赠与的原因;4. 赠与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基本状况和所在地;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愿表示;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3.赠与的原因;4.赠与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基本状况和所在地;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愿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父 母 房 屋 赠 与 协 议 : 赠 与 人 和 受 赠 人 之 间 的 关 系如果您和您的儿子想要将房屋赠与,您需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中包
    2023-09-19
    5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关于“骚扰”的相关条款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这条写在离婚协议里面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怎么办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情况,这首先要看,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如果双方只是在签订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还没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协议书就还没生效,所以一方反悔了,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书中的约定的,只能再次协议,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这种主张,也基本上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2023-07-21
    72人看过
  • 能否修改前协议的条款?
    补充协议能更改前条款。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当签署这些协议时,都希望在协议中确定想要避免的风险,事实上,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一些变化,必须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一些补充或变更;2、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的有效性,能改变之前签署的协议或内容事实上,顾名思义,补充协议是对之前签署的协议的补充,也是对之前签署的协议内容的改进,双方发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继续按照之前签署的协议履行,可能对双方都不那么公平,那么此时双方可以协商,然后签署补充协议,对之前的协议进行改变;3、从根本上说,补充协议实际上是对合同的改变,双方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达成协议;4、必须注意合同的变更,双方在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情况下,必须明确,需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补充协议废除原合同条款有效吗1、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是相关问题约定不明确
    2023-07-07
    252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房产赠与有效性的规定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离婚协议书中是否有效期为多少离婚协议书只要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一经生效,长期有效。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就依法生效,并且协议书无时效限制,长期有效。但如果双方仅签订了离婚协议,并未实际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书依法成立但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2023-07-07
    174人看过
  • 婚前赠与的房产(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例外。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在婚前房产赠与纠纷案件中,往往也会出现协议经过公证的现象。但并非公证后的婚前房产赠与协议都生效。因为,婚前房产的赠与通常是附有某些条件的。比如,为了双方能结婚一起生活,等等。如果出现男女一方在婚前赠与了房产给另一方,并办理了公证,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登记
    2023-04-27
    80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要如何认定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这种行为即使是赠与,也并非一定是目的赠与。目的赠与,系指赠与人为特定目的而为之赠与。如目的无法实现,则赠与之物可以要求返还。在离婚协议中,男方赠与给女方个人财产,可以出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也可以不具备任何目的。此种赠与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不能一概而论。尽管离婚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但是不能因此就认定所有离婚协议中的赠与都具有道德性,是不可撤销的。因为,在领域中,仍然存在单纯的赠与行为,不因双方的身份而有不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6-12
    4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协议离婚的条款
    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协议离婚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而且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和财产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国家婚姻登记部门的认可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目前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
    2023-07-01
    418人看过
  • 赠与房屋是否可添加额外协议
    一、赠与房屋是否可添加额外协议赠与的房子可以加附加协议,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在欺骗或胁迫的前提下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是可以合法有效的,并且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二、房产赠与过户手续费多少房产赠与过户手续费包括: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赠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件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三、房产赠与
    2023-06-1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协议离婚后房屋赠与子女是否可以反悔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可以撤销,但必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的判决不可以变更2-的协议不可以变更,只可以共同签署补充协议,因为已经离婚,双方已经是独立的自然人了,又涉及较大资产,建议。3-房屋赠予需要公证,否则不能过户。公证的法律效力低于法院判决。4-房产赠予(不含)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格交费。5-赠予在财产转移到被赠予人前可以撤销和变更,但需要全部赠予人(前夫妻)共同到场办理,被赠予人无权干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
    • 关于赠与协议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并且赠与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那么一般写在赠与协议之后就无法反悔了。但是,如果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赠与协议的诺成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一致时成立,不需要等待赠与物的交付,即为诺成行为。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就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特点是双方意思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赠与合同就是诺成合同。
    • 关于离婚协议可否不改离婚协议如何改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0
      不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般不能更改,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对于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不存在欺诈些胁迫的情形,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而不是更改离婚协议。
    • 关于房屋赠与协议书的范本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17
      赠与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年月日以元价格购买的私有房产,尚欠银行房贷元,坐落于,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第一条所述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 三、上述赠与房屋甲方须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