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启动可分为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12:05 350 人看过

司法鉴定的启动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一、检察机关可做哪些司法鉴定

(一)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鉴定对象是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与其它司法鉴定一样,需要通过检验检材获取鉴别判定专门性问题所需的信息。

司法会计鉴定中的检材包括:

(1)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如:财务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它财务会计资料;

(2)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即诉讼主体已经作为证据材料固定的那部分财务会计资料。

(3)与鉴定事项有关《勘验检查笔录》。

司法会计鉴定经常遇到与其他司法鉴定向交叉的专业知识。如:发票的真伪、账簿是否有涂改。

司法会计鉴定人要求,按照目前我国诉讼法律规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财会或审计学教授,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就可以实施司法会计鉴定。

(二)文书鉴定

在文书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是指公民个人、单位、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或案件时,对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依据。委托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准备送检材料、填写申请委托书、签订协议、提供有效证件和缴纳鉴定费,最后领取鉴定书。

(三)人体伤害法医鉴定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

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亲子鉴定相关文章
  • 对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受理委托。社会在鉴定工作中,应依法律受理的委托,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家属、当事人委托应坚决不予受理。社会鉴定机构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置法律不顾。(二)、认真审查鉴定书,杜绝不符程序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公检法在诉讼中,要对鉴定书作仔细认真地审查,对于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家属、当事人委托的鉴定书,不能作为证据,制止鉴定启动程序的违法行为。不能因为结论正确而忽视程序问题,因为由当事人来启动,有可能出现不公正的鉴定结论。当事人为达一定鉴定的目的,会向鉴定人说情送礼,不可避免出现在少数素质差的鉴定人授意下,更换鉴定材料,从而达到目的。(三)、制定明确完备的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笔者粗浅认为,目前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多样化不合法性,是没有明确完备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明确完备程序规定是形成科学鉴定结论的重要保证,鉴定程序立法直接决定我国司法鉴定是否法制化、规范化,鉴定程
    2023-06-06
    176人看过
  • 如何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权?
    1、审慎规范启动鉴定程序。办案法官在保障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权利的同时,也要对当事人鉴定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保证法官启动权的规范化行使。首先,确立决定权的在后使用原则。即法官不积极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只有在当事人申请后才可行使决定权。明确决定权的目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原则。法官应将决定权的心证内容特别是不准予鉴定的情况下,应该将不准许的理由通过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公开,并给当事人提出异议和进一步反驳的权利。2、发挥好法官的引导作用,完善司法应对机制。将释明机制引入鉴定前程序,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获得更为丰富的信息来源,可以使当事人在诉讼交往中更科学、更有效地进行决策。适度、适时的释明不仅在庭审过程中,也可以在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后、司法鉴定程序启动前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司法智慧,着重以调解方式化解鉴定申请。如案件本身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较小,可着重采用调解,既化解鉴定申请又从彻底上解决纠纷。一、鉴定启动权
    2023-04-10
    125人看过
  • 司法鉴定启动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启动遵循的原则对于诉讼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公安、人民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从法律规定来说,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或人民检察机关启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机关启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刑事自诉、民事、行政等案件的鉴定由人民法院启动。也就说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只有公检法三家享有,当事人则没有权力来启动,当事人仅享受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请求权。受理司法鉴定主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受理鉴定的机构必须是法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2023-04-21
    396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有哪些类别,具体划分为哪些?
    提到司法鉴定,可能大多数人并不熟悉,下文将详细介绍司法鉴定的种类,以此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司法鉴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3、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
    2023-06-04
    212人看过
  • 再审中如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
    再审适用一审程序,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鉴定的。但认为罪证据不足不是申请再鉴定的理由。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再审程序的启动1、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本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3-22
    432人看过
  • DRS启动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服务
    国家信息中心今天宣布正式启动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服务。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将结合自身数据修复技术的优势和丰富经验,在保障电子证据完整性的同时,提高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为司法机关提供真实、可靠和客观的电子数据鉴定结果。从法律实践看,对证据进行司法鉴定是取证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最终鉴定结果可作为直接证据向司法机关提供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司法鉴定服务只有取得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才可以实施,目前,国家信息中心已经获得了由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并成立了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司法实践中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层出不穷,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逐渐显现出来,而对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出了相当的要求。但是,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均没有异议。据悉,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1、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3、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4、
    2023-04-02
    490人看过
  • 司法鉴定违法行为的条件包括哪些
    涉案痕迹:案件(犯罪现场、合同、协议、借贷纠纷等)中涉及的指纹、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开锁等痕迹。车辆痕迹:交通事故或其他案件中对车辆痕迹(轮胎行驶印痕、刹车印痕、路面擦划痕迹、车体痕迹、附着物痕迹)检验确认事实情况、提供划分责任依据。通过碰撞痕迹确定碰撞对应部位,碰撞方式。还有物品痕迹,火灾痕迹,爆炸痕迹,隐性痕迹等。一、刑事证据八大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八大种:第一种,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第二种,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第三种,证人证言。第四种,被害人陈述。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六种,鉴定意见。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意见:;第七种,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3-02-07
    344人看过
  • 一般司法鉴定划分责任吗,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一般司法鉴定划分责任吗司法鉴定不会划分责任;对于司法鉴定鉴定出的是一个意见性的结果。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1、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2、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3、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4、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5、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2023-04-18
    296人看过
  • 司法鉴定分为几种类型?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类:法医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物证类鉴定:含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含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对某一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计算机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计算机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等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环境监测司
    2023-06-04
    434人看过
  • 分析国外企业重整程序启动的法律规定借鉴
    英国。英国破产法中的《管理令程序》是仿效美国破产法第11章制定的新制度。根据英国破产法第8条第3款的规定:管理令程序允许一个陷入困境但有复苏希望的公司可以采取有别于清算的拯救程序。德国。德国新破产法仿照美国破产法第11章,在第6编中规定了重整程序。德国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重整要通过重整方案的制定、方案的接受及认可、方案的执行及监督来完成。德国破产法第218条规定:重整方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会议委托破产管理人提出,并交给管辖法院。在法院裁定债务人自行管理时,债权人会议应委托财产监督管理人或债务人提出重整方案。法国。根据《法国司法重整与清算法》第1编,法国的司法重整制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观察程序。司法重整的判决一旦作出即进入观察期,在此阶段,司法管理人拟定资产经营状况报告及企业继续生存或转让的建议,法庭在其确定的观察期届满时确定重整方案或宣布进行司法清算。第二阶段是重整方案的实施阶段,包
    2023-06-05
    132人看过
  • 论民事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兼析《关于民事
    一、两大法系对鉴定人的基本定位在大陆法系国家,人被认为是帮助法院进行认识的人,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因此法官有权指定、聘请鉴定人。正是由于这一性质和地位,也必然决定了大陆法系各国法律要求鉴定人对双方当事人采取中立的立场,并适用法官回避的规定。[1]譬如,德国学者认为,司法鉴定人是指根据法官在诉讼上的委托,就某一专门问题提出带有经验性的报告,或者对法院提供的事实资料以及在法院委托下调查的事实资料,运用其专门知识与法律推论相结合的方法,来帮助法院认识活动的人。[2]《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4条规定:鉴定人的选定与其人数,均由受诉法院决定。[3]正是如此,从双方当事人处获得的鉴定意见(所谓的当事人或私人的鉴定意见)不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5条及其之后几条意义上的证据手段,而是属于当事人陈述的文书式的证明部分。[4]在法国,鉴定人被视为法院的组成人员,要按照法官的指令将鉴
    2023-06-06
    255人看过
  • 刑事申诉如何启动鉴定程序有哪些
    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一、刑事司法鉴定时间有哪些范围?1、基本的鉴定时间范围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
    2023-03-23
    160人看过
  • 鉴定的启动模式是什么
    鉴定的启动方式根据审判实践和各方面意见,新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该规定确定了鉴定的启动方式,即鉴定以当事人申请为主,以法院调查为辅。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意味着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和诉讼请求涉及到专门性问题,而这一专门性问题又与其举证责任有关。因此,由相关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与该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负担相契合。在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情形下,鉴定人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体现了当事人合意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既然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确定了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这就意味着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委托鉴定问题达成了一个诉讼契约,鉴定的最终结论性意见理所当然地也应
    2023-05-01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 更多>

    #亲子鉴定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启动方式分别有哪些,鉴定的方式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
      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为: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患双方。司法鉴定的启动: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司法鉴定的启动原则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司法鉴定的启动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司法鉴定结论是虚假的,就必须要有相关的司法鉴定人对这一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提供的鉴定物存在问题的除外。
    • 医疗过错鉴定的启动方式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主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
    • 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2
      1、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没有引起诉讼的事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则一般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加以决定。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如何确定司法鉴定程序启动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9
      1、审慎规范启动鉴定程序。办案法官在保障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权利的同时,也要对当事人鉴定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保证法官启动权的规范化行使。首先,确立决定权的在后使用原则。即法官不积极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只有在当事人申请后才可行使决定权。明确决定权的目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原则。法官应将决定权的心证内容特别是不准予鉴定的情况下,应该将不准许的理由通过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公开,并给当事人提出异议和进一步反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