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9:50:19 265 人看过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只重教育而忽视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对其依法予以处罚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忽视惩罚或不当的处罚难以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教育、感化方针的贯彻是不利的。但这种处罚要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处罚。以上就是关于青少年犯罪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其相关问题。青少年是我们获国家的希望与未来。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青少年犯罪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的阅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青少年犯罪相关文章
  • 刑罚执行的教育性原则有哪些
    1、正确执行刑罚;2、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3、对受刑人的改造,要以教育疏导为主、以强制性的执行措施为辅;4、区别对待方针,根据每个犯罪人的个人性格、犯罪种类、人身危险程度等,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一、判刑后在哪里服刑1、判刑后在哪里服刑与所判刑罚有关:(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在判决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监管场所服刑。(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罪犯交付执行前,有折抵刑期等情形的使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当地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三个月以上的,要在监狱服刑。一般情况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是在判决地当地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一年以上的会发送回罪犯原省监狱服刑。(4)无期徒刑的,具体是哪个监狱服刑由法院判决。(5)对判处死缓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采用就近服刑的原则,即在判决地监狱、死刑执行场所执行。(6)对于未成年犯
    2023-04-07
    139人看过
  • 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义务教育中的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属于生存权的范畴。作为生存权的受教育权,其主体应当是所有的人,因而应该平等地为全体公民所享受。所谓平等,是指入学机会平等、教育内容和年限相同,即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的所有儿童,应该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入学机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义务教育阶段内,接受相同年限、知识结构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育。义务教育之所以实行完全平等的原则,并不是源于一种理论上空洞的假设,而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第一,公民之所以要享有完全平等的义务教育,主要因为公民首先尽了纳税人的义务,所以国家作为交换的另一方主体应该为所有公民提供必要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受教育者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以人的身份参与了社会合作,因此,他应该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最为基本的权利。人的本性是作为类的存在所固有的,不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所有的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所有的人只有在真正受到一定的
    2023-05-03
    109人看过
  • 施工信息化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的目的和原则一、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的目的。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信息传递的有效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增值服务。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种系统的管理、工作和数据的管理,使项目信息能够方便有效地存取、存储(归档是一项工作的存储)、处理和沟通。第二,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的意义。信息是指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传播的知识、新闻或可靠或不可靠的信息。声音、文字、数字、图像都是信息的表达形式。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人力物力。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也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资源之一。信息管理是指对信息传递的合理组织和控制。在招投标过程、合同谈判过程、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过程、验收过程中,以及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形成了大量的各种信息。信息不仅在施工方内部各部门之间传递,还提供给政府建设部门、业主、设计方、相关施工伙伴和供应商。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信息需要有序保存,可供其他项目参考。上述过程包
    2023-05-02
    386人看过
  • 精彩演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执法人员作息时间的空隙,专门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从事非法充装经营燃气活动,一度有序的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再次面临被破坏。龙江执法分局审时度势,及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并擅于抓住时机,在现场巧妙地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演绎得淋漓尽致,为执法人员执法树立了一个成功典范。1月11日至12日,龙江分局根据掌握的准确情况,通过严密的部署,分别在大坝工业园北华路和龙山龙峰大道查处了孔某和丁某用小货车从事充装石油气的非法行为,共查获石油气钢瓶46个。由于执法队员行动迅速,人脏并获,孔某丁某也只能认裁了。但是一些围观的群众不知原委,却说:这些充气工的气比镇上的充气点价钱要便宜,现在市场经济不是提倡自由竞争吗?为什么要抓这些可以提供便宜气的充气工呢?执法人员听后,表现出应有的沉着冷静,并立刻意识到这不正是一个普法宣传的绝好机会吗?现场说法岂不更具说服力?于是微笑着对现场的群众耐心作出解释:
    2023-04-24
    123人看过
  • 探讨教育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原则
    教育合同的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合同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另外需注意,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虽然不是无效合同,但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撤销之后,自始无效。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1、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
    2023-07-16
    177人看过
  • 社会救助的原则和对象,社会救助的内容
    1、救助管理的原则有哪些?救助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两条:(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2)临时性救助原则。2、如何确定救助站救助对象?救助对象是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人员:(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3、求助人员需向救助站提供哪些情况?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随身物品的情况。4、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哪些救助?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1)提供
    2023-06-07
    16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有财产犯罪,即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满足其钱财欲望的犯罪;性犯罪,即采取非法手段满足其生理欲望的犯罪;反革命犯罪,即以推翻国家政权为目的的犯罪;婚姻家庭犯罪,指因... 更多>

    #青少年犯罪
    相关咨询
    •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哪些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 教育感化挽救缓刑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4
      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
    • 教育合同的效力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3
      教育合同的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合同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 和老婆离婚时教育费财产的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孩子的教育基金归谁所有,关键取决于你们以孩子的名义存钱是否构成了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若受赠人接受赠与则双方间成立赠与合同。
    • 行政强制法中强制强化教育原则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行政强制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告诫当事人,通过说服教育工作,给当事人依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机会。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既要保持严肃性、权威性,又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经说服教育后当事人仍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方可实施行政强制。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说理、讲解、宣传、鼓励,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