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发展历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4:42:02 226 人看过

1、土地监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一定会继续加大,特别是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会成为严查整治的重点领域。

2、可以确权的4类土地

分别是宅基地、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农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记确权。农用土地在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登记。荒地指的是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3、不能确权的3类土地

分别是产权不明或存在纠纷的土地、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这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存在纠纷要解决后再进行确权,对于农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农民耕地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之后归林业部门管理,因此不能参与农村土地的确权。

4、不能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法建筑,如临时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5).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5、整户迁入区市不再确权

对于整户已迁入设区市的,不再确权登记,对于家庭部分或整体成员迁入非设区市的,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确权登记。此外,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经确认后由集体回收。

6、城镇子女继承房屋可办理确权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跟农村子女一样,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即可,同时会在登记簿和产证上注明合法继承人相关字样。

林地确权纠纷新政策

林地确权纠纷新政策如下:

1、对个人承包的荒山,不予确认登记证;

2、没有林权证书的,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等待取得林权证书;

3、对于退耕还林权如何确认,退耕还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需要咨询当地林业部门,土地确权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一、林地确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权属来源证明;

4、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林地确权登记的类型如下:

1、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

2、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

总之,林地确权纠纷新政策一般是对个人承包的荒山,不予确认登记证;没有林权证书的,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等待取得林权证书;对于退耕还林权如何确认,退耕还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需要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林地确权需要的材料一般是林权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有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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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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