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0:15 53 人看过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已被明文列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故有关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地域管辖,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规定,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一般情形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但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或董事与公司发生纠纷时,如允许股东、董事继续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公司诉讼,将可能导致股东、董事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院在诉讼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1)公司章程对公司诉讼代表权的人选确定有约定,按照章程约定;

(2)建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或以股东协商方式选定公司诉讼代表人;

(3)公司不能通过股东会或协议方式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对设有董事会的公司,通知副董事长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对未设董事会的公司,通知其他董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其他董事有两人以上的,可协商确定其中之一。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予以指定;

(4)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中无合适人选的,基于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责,法院可指定公司监事会或执行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5)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法院可指定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董事提起的诉讼没有明显利害关系的其他股东作为公司诉讼代表人。”

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将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可以选择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将公司作为诉讼参与人:当公司认为原告股东的诉讼行为妥当并且有利于自己的利益时,可以一般共同诉讼人的身份成为共同原告;当公司发现原告股东的行为不当且对公司不利时,可以辅助参加人身份辅助被告参加诉讼,以防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责任怎么确定
    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主张事实进行辩论不能空口无凭,而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谁主张什么谁就应该证明什么,否则,提出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定。谁主张,谁举证这一罗马法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是符合自然正义理念的古老经验,也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正在采用的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共有关系的存在已得到证明,共有人之间就某项财产究竟属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发生争执,该财产的权属得不到确切证明时,一般是将它作为共有财产处理。这表明发生上述争执时举证责任在主张财产归个人所有的一方当事人。
    2023-06-13
    135人看过
  • 损害公司利益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实践中,存在大量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如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再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出售该资产。《公司法》规定了禁止滥用股东权利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下行使权利,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2023-08-17
    140人看过
  •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一、防卫过当基本赔偿项目防卫过当应当按照故意伤害处罚,具体赔偿数额按照造成的损失赔偿。基本赔偿项目包括: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
    2023-02-28
    317人看过
  • 民法典损害利益责任纠纷是否仲裁前置
    一、民法典损害利益责任纠纷是否仲裁前置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利益造成纠纷的,不是仲裁程序前置,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仲裁协议的,应当申请仲裁,没有的,应当同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二、财物被他人损坏,可以直接主张赔钱吗事实上,个人财产遭到损坏后,受害人可以主张恢复原状,也可以直接主张现金赔偿。对于损坏的财产既可以恢复原状
    2023-06-19
    276人看过
  • 确定管辖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的法院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1、合伙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法律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这两者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不管是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都有一
    2023-07-02
    86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据此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的情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认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二、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为逃避债务,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有必要对其作出相应限制,以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常见的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履行能力,并进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
    2023-05-22
    254人看过
  •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举证责任
    举证,是诉讼的关键,也是诉讼的困难所在。股东有权书面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通过公司内部查账可以知道公司内部的资金流向、费用支出、票据往来等公司财产变动情况,是公司资产是否流失的有力证据。有的案例中还有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的做法,但这种情况并不具有代表性。关联交易中如何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关联交易中少数股东利益方法: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股东大会批准制度;股东质询制度;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2023-08-12
    252人看过
  • 公司应对员工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责任
    公司对员工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方法: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2、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可以先和股东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发起起诉。如果发现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要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
    2023-07-16
    492人看过
  • 股东滥用公司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
    一、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上述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023-06-09
    232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过,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比较多,如果抽逃出资导致公司经营困难,甚至造成公司破产倒闭这样严重的后果,股东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023-08-16
    498人看过
  •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的情形包括什么?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主要分为三种:一是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股东的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而使公司未能成立时,则该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对于为股东抽逃出资提供协助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可一并起诉上述人员,要求其与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公司人格不再独立,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包括关联交易等行为,此时,公司独立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
    2023-06-25
    412人看过
  • 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的适用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应该怎么样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
    2023-06-27
    73人看过
  • 物业纠纷经济利益被损害怎么办?
    物业纠纷经济利益被损害可以协商或者是调解,以及通过诉讼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
    2023-06-21
    1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出发点
    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起点医疗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手术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支付。但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补偿。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受害人来说,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立法混乱,行为人在出院时是否应当承担费用表中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成为诉讼的焦点练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支付。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作收入的2%。可见,受害人因伤住院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只有在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才是权利
    2023-05-31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地?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5
      1、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于人民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方式为: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 损害利益保障纠纷的诉讼管辖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损害什么利益是不是构成侵权;一般不构成侵权由被告所在地管辖;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我们。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权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于人民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方式为: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于人民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方式为: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 损害股东权益责任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1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