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8:20:30 225 人看过

一、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属于工伤的情形,我国从正反两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如果是因为职工自己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导致发生事故伤害,则不能按照工伤事故对待处理。即使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有关部门做出的认定结果,也是不属于或者不视同为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属于工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下: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肌梗塞属不属于工伤上班中心梗是突发疾病,不是工伤。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在上下班的路上,必须是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属于工伤而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工作中突发心梗死亡的话属于工伤。因工作原因心
    2023-07-25
    268人看过
  • 不涉及劳动者工资的状况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2023-08-06
    154人看过
  • 肺结核员工离职属于劳动法的什么情况
    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一、没过试用期被公司辞退需要怎么赔偿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1、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2、在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违法辞退员工,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按时发工资但是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劳动合同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其一,若用人
    2023-06-20
    474人看过
  • 劳动法中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是什么?
    不是扣除工资。1、使用者不得扣除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使用者可以扣除代理支付的个人所得税(2)使用者扣除代理支付的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扣除的抚养费.抚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以下减薪的情况也不是减薪。(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3)使用者依法制定经职代理会认可的工厂规定。工厂纪律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提供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工人休假等相应减薪等。3、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
    2023-08-07
    95人看过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人受伤属于工伤吗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也可以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
    2023-06-11
    401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不属于哪些情况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哪些劳动争议纠纷的分类: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2、因执行国家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
    2023-07-19
    353人看过
  • 员工死亡属于什么情况要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死亡要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宿舍倒塌致员工死亡怎么赔偿?宿舍倒塌致员工死亡的,属于职工非因工死亡,应当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
    2023-07-27
    43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在单位打架属于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主要通过三个条件进行判断:(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3)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何种情况属于“履行职责”存在争议。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另一方面,如果受
    2023-06-14
    12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作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况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
    2023-06-09
    173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9、智能障碍,IQ测试≤45。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2023-02-26
    291人看过
  • 下列情况下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人事档案争议法院受理规定:因员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受理解释:在过去,法院不受理人事档案纠纷案件,现在有法律依据任何工伤原因都应给予工伤待遇规定:无论工人遭受工伤或职业病的原因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解释: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伤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三种情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期”为准:1。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支付工资的,以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果雇主无法证明,工人主张其权利的日期应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解释:如果公司无法以书面形式证明拒绝支付工资的日期,则员工提出支付工资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3-05-07
    162人看过
  • 属于认定工伤的一些情况
    属于认定工伤的一些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什么情况属于漏诊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主要还是要看漏诊导致的结果如何来定的,而不是说只要是漏诊,就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医院因为专业水平以外的原因导致误诊漏诊,那么即使患者因此遭受损失,将不能得到损害赔偿。而经鉴定确定误诊漏诊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事故赔偿,若是遭到拒绝,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
    2023-07-27
    252人看过
  • 不属于医疗过失的是什么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过错的审查范围有哪些?1、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措施选择权有没有得到保障,如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上述权利的被侵犯与本案后果之间的关系。通常,鉴定机构审查的范围是病案中有无相关告知书、同意书等书面证据。缺少这类证据,即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有的案例中虽然这类告知书不欠缺,但告知内容欠缺,如没有详尽告知,或恰恰没有告知会出现本案这样的后果等;对医疗机构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审查完毕后,针对未完成这一义务者,就要继续审查该
    2023-03-19
    60人看过
  • 小时工适用于劳动法的情况是什么呢?
    小时工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提及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订立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随时可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工资标准。一、临时工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临时工工作时间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
    2023-06-2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1
      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明显不公平; 三、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 4、有保证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无保障。
    • 事业单位劳动者不承认工伤属于什么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者受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是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
    • 安监局不给报工伤情况属于什么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1、出现工伤死亡事故按规定是需要向安监局报备的。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
    • 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哪些情况是属于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应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
    • 员工在工厂里受伤什么情况是不属于工伤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员工在厂里不是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受伤就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