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没收财产合并执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7 05:01:16 232 人看过

一、罚金和没收财产合并执行是什么意思

罚金和没收财产合并执行是的意思是: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判处罚金的被告人,如果无法支付罚金,法院可以将其财产进行没收,以弥补罚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财物,应当依法追缴、没收;对罚金,应当依法追缴。被判处罚金的,应当限定缴纳期限。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强制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缓缴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应当限定缴纳期限。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强制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缓缴或者分期缴纳。被判处罚金的人死亡,其遗产应当承担罚金的清偿。被判处罚金的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罚金,可以将其财产进行没收。

二、处罚金不交是什么后果

处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三、判刑的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的罚金去法院指定银行交。拿法院开具的罚金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三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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